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專員
公告日 | 114/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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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26 ~ 114/06/0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衛生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縣市 | 花蓮縣 |
工作地點 | 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
工作內容 | 1.醫療機構衛生行政綜合業務。 2.需配合平日及假日行政值日。 3.工作項目、內容及地點爾後得由本院依實際需求,為必要之調整及分配,並能配合機關需求職務輪調。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學歷: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2.銓審: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 (含) 以上,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未受轉調限制。 3.人格特質:具高度工作熱忱與協調合作、計畫能力,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4.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及國籍法第 20 條規定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 。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2.報名人員請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填寫,報名時請上傳「外補甄選報名表」,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參與甄選。 4.甄選方式:審查資料、筆試及口試。 (1)筆試(70%):「問題分析與建議」(50分鐘)。 (2)口試(30%):即席詢答及書面資料審閱,就綜合能力(含人格特質、專業能力、共同核心能力)、儀態、言辭、才識等項目進行評核。 5.不符合前開必要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6.請先行將「外補甄選報名表」以word檔案格式,於 114年6月6日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信件寄至[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3-8883141轉3302 聯絡人:人事室尤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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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6 ~ 114/06/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職稱
專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醫療機構衛生行政綜合業務。 2.需配合平日及假日行政值日。 3.工作項目、內容及地點爾後得由本院依實際需求,為必要之調整及分配,並能配合機關需求職務輪調。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學歷: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2.銓審: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 (含) 以上,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未受轉調限制。 3.人格特質:具高度工作熱忱與協調合作、計畫能力,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4.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及國籍法第 20 條規定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 。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2.報名人員請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填寫,報名時請上傳「外補甄選報名表」,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參與甄選。 4.甄選方式:審查資料、筆試及口試。 (1)筆試(70%):「問題分析與建議」(50分鐘)。 (2)口試(30%):即席詢答及書面資料審閱,就綜合能力(含人格特質、專業能力、共同核心能力)、儀態、言辭、才識等項目進行評核。 5.不符合前開必要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6.請先行將「外補甄選報名表」以word檔案格式,於 114年6月6日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信件寄至[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3-8883141轉3302 聯絡人:人事室尤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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