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約用研究助理(徵才案號:1093)
| 公告日 | 113/11/26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25 ~ 113/12/09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
| 職稱 | 約用研究助理(徵才案號:1093)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本署檢驗及疫苗研製中心) |
| 工作內容 | 1.協助群聚腹瀉檢驗及資料分析。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進用後,本署得依業務實際需要實施工作輪調。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生命科學、醫藥衛生、食品科學等相關系所,具碩士學位者。 2.熟悉分子生物檢測技術(PCR)者尤佳。 |
| 聯絡方式 | 1.請於113年12月9日前於本署網站http://www.cdc.gov.tw/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報名成功系統回復之電子郵件請自行留存備查(未收到郵件請於報名截止日下午5時前來電);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及用人單位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3.完成報名後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約用人員用,請於本署人才招募下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工作經歷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相關資料影本,於截止日前逕寄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疾管署人事室林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檢驗及疫苗研製中心約用研究助理(徵才案號:1093)」(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署得視符合報名資格人數及職缺工作內容需要,於口試前辦理筆試或實作等測驗。 5.薪資依據本署約用人員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以研究人員碩士級標準(月支新台幣45,329元,未來不因年資或考核晉薪)支給。其他勞健保等均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6.本次公開甄選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二倍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結果於核定後公告於本署網站(首頁/人才招募項下)。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1/2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5 ~ 113/12/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職稱
約用研究助理(徵才案號:1093)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協助群聚腹瀉檢驗及資料分析。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進用後,本署得依業務實際需要實施工作輪調。
資格條件
1.國內外生命科學、醫藥衛生、食品科學等相關系所,具碩士學位者。 2.熟悉分子生物檢測技術(PCR)者尤佳。
聯絡方式
1.請於113年12月9日前於本署網站http://www.cdc.gov.tw/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報名成功系統回復之電子郵件請自行留存備查(未收到郵件請於報名截止日下午5時前來電);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及用人單位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3.完成報名後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約用人員用,請於本署人才招募下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工作經歷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相關資料影本,於截止日前逕寄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疾管署人事室林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檢驗及疫苗研製中心約用研究助理(徵才案號:1093)」(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署得視符合報名資格人數及職缺工作內容需要,於口試前辦理筆試或實作等測驗。 5.薪資依據本署約用人員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以研究人員碩士級標準(月支新台幣45,329元,未來不因年資或考核晉薪)支給。其他勞健保等均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6.本次公開甄選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二倍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結果於核定後公告於本署網站(首頁/人才招募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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