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約僱助理
公告日 | 114/05/27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27 ~ 114/06/0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職稱 | 約僱助理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100008 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之1號(健保大樓) |
工作內容 | 1.辦理全民健保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7條及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 8款、第10款及第11款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1.請於114年6月8日前於本署http://www.nhi.gov.tw/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公告編號:2025229),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另網路報名證明請當事人自行留存備查),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經本署初審合格後擇優另期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通知,屆時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書正本、身分證正本及專業工作經歷證明正本(無則免附)等足以證明符合上開職缺資格條件之相關資料。 3.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候用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另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五等薪點28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8,948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4.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署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5.本案聯絡電話:(02)2348-6656吳先生。 |
聯絡Email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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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7 ~ 114/06/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職稱
約僱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全民健保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7條及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 8款、第10款及第11款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1.請於114年6月8日前於本署http://www.nhi.gov.tw/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公告編號:2025229),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另網路報名證明請當事人自行留存備查),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經本署初審合格後擇優另期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通知,屆時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書正本、身分證正本及專業工作經歷證明正本(無則免附)等足以證明符合上開職缺資格條件之相關資料。 3.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候用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另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五等薪點28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8,948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4.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署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5.本案聯絡電話:(02)2348-6656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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