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組員

公告日 114/05/27
刊登起迄日 114/05/27 ~ 114/06/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研究發展處技術發展組
工作內容 1、校際學術合作計畫申請、審查、成果發表會、成果追蹤 2、國際合作研究補助申請、審查、成果發表會、成果追蹤 3、研發中心相關業務-設立、異動、考核等 4、北科附工學術交流活動補助申請、媒合及審核作業、預算控管 5、學術研討會補助案之申請、審核、經費核銷 6、專題計畫結餘款分配及使用辦法 7、文教基金會相關業務之協辦-行政 8、貴重儀器管理相關業務(辦法修訂、委員會召開、補助案申請暨審查、年度盤點作業、營業稅統計及繳納等) 9、產研加值補助申請、審查、核定、經費控管 10、工廠型實驗室之設立、補助申請及考核作業 11、研討會、演講及論壇等相關公文處理事宜 12、中研院獎勵國內學人短期來訪研究案 13、各單位及教師敘獎登錄及統計等相關事宜 14、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之資格,並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 3、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學士以上學歷。 4、具相關工作經驗3年以上尤佳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獨立專案作業及規劃能力。 5、熟諳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應徵及資料送件步驟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完成職缺應徵投件: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 2、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完成自傳內容(自傳不得空白)。 3、應徵系統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 (1)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完成授權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2項附件依序彙整並上傳至該系統, 第1項: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職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02職員甄審\03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後並如實填妥,請務必填上聯絡方式(手機號碼及目前使用的電子郵件信箱) 第2項:現職銓敘審定函 (3)以上2項文件均為PDF檔,未將上述個人資料完整上傳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審,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若有相關疑義,請電洽人事室江小姐(02-2771-2171#1611)。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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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7 ~ 114/06/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校際學術合作計畫申請、審查、成果發表會、成果追蹤 2、國際合作研究補助申請、審查、成果發表會、成果追蹤 3、研發中心相關業務-設立、異動、考核等 4、北科附工學術交流活動補助申請、媒合及審核作業、預算控管 5、學術研討會補助案之申請、審核、經費核銷 6、專題計畫結餘款分配及使用辦法 7、文教基金會相關業務之協辦-行政 8、貴重儀器管理相關業務(辦法修訂、委員會召開、補助案申請暨審查、年度盤點作業、營業稅統計及繳納等) 9、產研加值補助申請、審查、核定、經費控管 10、工廠型實驗室之設立、補助申請及考核作業 11、研討會、演講及論壇等相關公文處理事宜 12、中研院獎勵國內學人短期來訪研究案 13、各單位及教師敘獎登錄及統計等相關事宜 14、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之資格,並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 3、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學士以上學歷。 4、具相關工作經驗3年以上尤佳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獨立專案作業及規劃能力。 5、熟諳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應徵及資料送件步驟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完成職缺應徵投件: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 2、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完成自傳內容(自傳不得空白)。 3、應徵系統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 (1)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完成授權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2項附件依序彙整並上傳至該系統, 第1項: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職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02職員甄審\03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後並如實填妥,請務必填上聯絡方式(手機號碼及目前使用的電子郵件信箱) 第2項:現職銓敘審定函 (3)以上2項文件均為PDF檔,未將上述個人資料完整上傳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審,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若有相關疑義,請電洽人事室江小姐(02-2771-2171#1611)。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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