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方案聘用社會工作員

公告日 114/05/27
刊登起迄日 114/05/27 ~ 114/06/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職稱 方案聘用社會工作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4樓)。
工作內容 1.規劃及管理家庭暴力、性侵害相關方案。 2.擔任家庭暴力、性侵害業務網絡聯繫窗口,彙整執行及統計資料。 3.具家庭暴力、性侵害社會工作相關經驗為佳。
資格條件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規則第5條第1項,於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相關課程學分(應屆畢業可)。 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尤佳。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人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聯絡方式 (一)應備文件: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1.報名表,請至本中心網頁 https://www.dvp.ntpc.gov.tw/home.jsp?id=adbb16502b55a98a下載報名表填寫後寄至本中心、2.最高學歷證件、3.身分證影本、4.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之修課證明文件(如實習證明、專技社工師考試入場證),無者請先附歷年成績單、5.其他相關經歷證件;並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方案社工」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手機,掛號逕寄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3樓趙小姐收,聯絡電話:02-89653359#2404,將隨時通知面試。 (二)甄選方式: 1.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筆試及面試)。資格條件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自行負責(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另視甄試成績增列備取人員至多為1名,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頁,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中心得予從缺。 (三)薪資待遇:依聘用人員支給報酬296薪點起聘,折合金額新臺幣42,742元,另具1年社會福利直接服務經驗者以312薪點起聘,具社工師證書或社工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碩士與社工師證照擇一),以328薪點起聘,折合金額新臺幣45,052元及47,363元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方案聘用社會工作員
114/05/13~114/05/22
檢視
方案聘用社會工作員
114/04/29~114/05/08
檢視
方案聘用社會工作員
114/04/11~114/04/22
檢視
方案聘用社會工作員
114/03/18~114/03/31
檢視
方案聘用社會工作員
114/03/03~114/03/13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5/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7 ~ 114/06/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職稱

方案聘用社會工作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規劃及管理家庭暴力、性侵害相關方案。 2.擔任家庭暴力、性侵害業務網絡聯繫窗口,彙整執行及統計資料。 3.具家庭暴力、性侵害社會工作相關經驗為佳。

資格條件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規則第5條第1項,於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相關課程學分(應屆畢業可)。 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尤佳。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人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聯絡方式

(一)應備文件: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1.報名表,請至本中心網頁 https://www.dvp.ntpc.gov.tw/home.jsp?id=adbb16502b55a98a下載報名表填寫後寄至本中心、2.最高學歷證件、3.身分證影本、4.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之修課證明文件(如實習證明、專技社工師考試入場證),無者請先附歷年成績單、5.其他相關經歷證件;並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方案社工」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手機,掛號逕寄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3樓趙小姐收,聯絡電話:02-89653359#2404,將隨時通知面試。 (二)甄選方式: 1.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筆試及面試)。資格條件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自行負責(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另視甄試成績增列備取人員至多為1名,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頁,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中心得予從缺。 (三)薪資待遇:依聘用人員支給報酬296薪點起聘,折合金額新臺幣42,742元,另具1年社會福利直接服務經驗者以312薪點起聘,具社工師證書或社工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碩士與社工師證照擇一),以328薪點起聘,折合金額新臺幣45,052元及47,363元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方案聘用社會工作員
114/05/13~114/05/22
檢視
方案聘用社會工作員
114/04/29~114/05/08
檢視
方案聘用社會工作員
114/04/11~114/04/22
檢視
方案聘用社會工作員
114/03/18~114/03/31
檢視
方案聘用社會工作員
114/03/03~114/03/13
檢視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