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
助理專業技術師

公告日 113/11/26
刊登起迄日 113/11/25 ~ 113/12/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
職稱 助理專業技術師
職系
職等 比照7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工作內容 1.協助持拿、捲收書畫類文物。 2.協助檢視、登錄書畫類文物的保存狀況。 3.協助書畫類典藏文物之保存與維護。 4.參與書畫佈展、收展等例行工作,並支援其他相關業務。 5.協助本院開發出版品及文創商品的前端作業,其與文物持拿提調相關業務等。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學經歷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美術、藝術史或文物保存等相關研究院所碩士以上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經驗者。 (2)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美術、藝術史或文物保存等相關研究院所學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經驗達二年以上者。 (3)未有上述學歷,但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經驗達五年以上者。 2.對待文物的態度嚴謹,個性細心、耐煩、具溝通能力,能勝任繁雜行政工作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4.不得具有公司(商號)負責人、董監事身分情形。
聯絡方式 1.依「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編制外人員薪點表」328薪點至424薪點,折合新臺幣約44,280元至57,240元,需經本院甄選小組依錄取人員實際資歷予以核敘,再訂入契約。 2.應徵表格,請至「本院網站首頁→關於故宮→博物館行政→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單下載→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約僱人員)」下載及填寫後掃描上傳或郵寄回傳。 3.線上報名:請於113年12月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含學經歷、自傳),將(1)應徵表格、(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等相關資料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一併上傳。 4.通訊報名:請於113年12月9日前將應徵表格、履歷表等上述相關證明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郵寄至「國立故宮博物院書畫文獻處童科長收」(地址:11143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展示服務處書畫文獻處助理專業技術師」,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5.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寄送。 6.凡資格經審查符合者,擇優應徵者辦理面試甄選及文物相關持拿實作考核作業;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將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至多2名,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人:童科長(02)28812021分機2503。 7.本職務預計114年1月1日出缺,如現職人員因故未能離職,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2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5 ~ 113/12/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

職稱

助理專業技術師

職系

職等

比照7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協助持拿、捲收書畫類文物。 2.協助檢視、登錄書畫類文物的保存狀況。 3.協助書畫類典藏文物之保存與維護。 4.參與書畫佈展、收展等例行工作,並支援其他相關業務。 5.協助本院開發出版品及文創商品的前端作業,其與文物持拿提調相關業務等。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學經歷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美術、藝術史或文物保存等相關研究院所碩士以上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經驗者。 (2)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美術、藝術史或文物保存等相關研究院所學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經驗達二年以上者。 (3)未有上述學歷,但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經驗達五年以上者。 2.對待文物的態度嚴謹,個性細心、耐煩、具溝通能力,能勝任繁雜行政工作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4.不得具有公司(商號)負責人、董監事身分情形。

聯絡方式

1.依「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編制外人員薪點表」328薪點至424薪點,折合新臺幣約44,280元至57,240元,需經本院甄選小組依錄取人員實際資歷予以核敘,再訂入契約。 2.應徵表格,請至「本院網站首頁→關於故宮→博物館行政→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單下載→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約僱人員)」下載及填寫後掃描上傳或郵寄回傳。 3.線上報名:請於113年12月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含學經歷、自傳),將(1)應徵表格、(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等相關資料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一併上傳。 4.通訊報名:請於113年12月9日前將應徵表格、履歷表等上述相關證明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郵寄至「國立故宮博物院書畫文獻處童科長收」(地址:11143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展示服務處書畫文獻處助理專業技術師」,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5.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寄送。 6.凡資格經審查符合者,擇優應徵者辦理面試甄選及文物相關持拿實作考核作業;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將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至多2名,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人:童科長(02)28812021分機2503。 7.本職務預計114年1月1日出缺,如現職人員因故未能離職,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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