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4/05/28
刊登起迄日 114/05/27 ~ 114/06/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中壢區松勇二街59號
工作內容 (一)、公文收文、發文及歸檔等業務。 (二)、屆期公文催辦與通報 (三)、郵件寄送業務 (四)、訪客接待業務 (五)、輪調協辦其他地政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畢業,態度親切、高度服務熱忱及自我情緒管理良好。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作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1者,、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未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一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預估職缺出缺時間為114年7月14日;薪資依114年桃園市政府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每月31,450元。 (二)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請敘明經歷、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簽名,2.畢業證書、證照、經歷證明等影本各1份,3.以A4規格影印裝訂,信封註記應徵行政課約用人員,並於「114年6月4日前寄送或親送本所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 (三)本所擇適合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預估缺1名,並備取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正備取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所網站、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五)聯絡電話:03-4917647轉500洪小姐或廖小姐,地址:320010桃園市中壢區松勇二街59號(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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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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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27 ~ 114/06/04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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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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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文收文、發文及歸檔等業務。 (二)、屆期公文催辦與通報 (三)、郵件寄送業務 (四)、訪客接待業務 (五)、輪調協辦其他地政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畢業,態度親切、高度服務熱忱及自我情緒管理良好。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作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1者,、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未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一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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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預估職缺出缺時間為114年7月14日;薪資依114年桃園市政府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每月31,450元。 (二)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請敘明經歷、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簽名,2.畢業證書、證照、經歷證明等影本各1份,3.以A4規格影印裝訂,信封註記應徵行政課約用人員,並於「114年6月4日前寄送或親送本所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 (三)本所擇適合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預估缺1名,並備取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正備取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所網站、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五)聯絡電話:03-4917647轉500洪小姐或廖小姐,地址:320010桃園市中壢區松勇二街59號(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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