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計畫僱用專任輔導人員(延長公告)

公告日 114/05/28
刊登起迄日 114/05/27 ~ 114/06/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職稱 計畫僱用專任輔導人員(延長公告)
職系
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08:00至17:00(實施彈性上下班),惟視需要配合加班。 七、工作地點:預計派駐燕巢校區(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58號),如獲錄取應於學校指定之上班地點刷上下班卡,僱用期間基於業務需要或職務調整得指派於各校區間輪調。 八、待  遇: (一) 薪資由本校「114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聘用專兼任專業輔導人力計畫」支應,學士學歷者以新臺幣4萬3,774元起整起聘,碩士學歷者以新臺幣4萬6,018元整起聘(含勞健保費用),另每年依考核狀況得予晉薪。 (二) 年終獎金依實際到職月份按比例計算,最高1.5個月。 (三) 英文諮商專業加給:多益分數達750分以上(或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及其他相等英語檢定)且具英文諮商能力者,於試用期滿經單位主管考後,得簽請另發給每月專業加給3,000至5,000元。
工作內容 四、聘用期限:自錄取工作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含試用期2個月,若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則終止勞動契約;本案為教育部專業輔導人力計畫補助,得視計畫核定及工作表現簽請續聘)。 五、工作內容: (一) 諮商輔導專業工作(含個別諮商、團體諮商與心理測驗等)。 (二) 推展心理衛生三級預防工作。 (三) 諮商輔導行政與活動辦理。 (四)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職缺:計畫僱用專任輔導人員。 二、名額:日間部專任心理師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3人。 三、資格條件: (一) 應具備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專業證照。 (二) 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學士學歷以上學歷(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三) 具英文諮商能力者為佳。 (四) 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五) Word文書處理、Excel各類統計報表。 (六)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七) 如為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在臺設籍滿10年以上之規定。
聯絡方式 九、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 繳交資料: 1. 繳交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請至連結網址https://reurl.cc/YE5m2l或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請於「應徵單位及職稱」欄位註明諮輔組專任輔導人員。 2. 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專業證書、學歷證明(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及相關佐證資料之影本。 (二) 報名期限:114年6月11日(星期三)前掛號寄達「807618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行政大樓6樓 學務處諮商輔導組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諮輔組專任輔導人員」 (三) 資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資格不合者恕不受理及退件。 (四) 本職缺將視實際需要擇優備取人員2-3名,自甄選錄取公告起三個月內有效。 (五) 聯絡電話:07-3814526轉分機12529,諮輔組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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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7 ~ 114/06/11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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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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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僱用專任輔導人員(延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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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四、聘用期限:自錄取工作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含試用期2個月,若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則終止勞動契約;本案為教育部專業輔導人力計畫補助,得視計畫核定及工作表現簽請續聘)。 五、工作內容: (一) 諮商輔導專業工作(含個別諮商、團體諮商與心理測驗等)。 (二) 推展心理衛生三級預防工作。 (三) 諮商輔導行政與活動辦理。 (四)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職缺:計畫僱用專任輔導人員。 二、名額:日間部專任心理師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3人。 三、資格條件: (一) 應具備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專業證照。 (二) 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學士學歷以上學歷(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三) 具英文諮商能力者為佳。 (四) 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五) Word文書處理、Excel各類統計報表。 (六)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七) 如為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在臺設籍滿10年以上之規定。

聯絡方式

九、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 繳交資料: 1. 繳交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請至連結網址https://reurl.cc/YE5m2l或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請於「應徵單位及職稱」欄位註明諮輔組專任輔導人員。 2. 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專業證書、學歷證明(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及相關佐證資料之影本。 (二) 報名期限:114年6月11日(星期三)前掛號寄達「807618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行政大樓6樓 學務處諮商輔導組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諮輔組專任輔導人員」 (三) 資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資格不合者恕不受理及退件。 (四) 本職缺將視實際需要擇優備取人員2-3名,自甄選錄取公告起三個月內有效。 (五) 聯絡電話:07-3814526轉分機12529,諮輔組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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