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3/11/26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25 ~ 113/12/02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約僱5等1級280薪點,37,800元 |
| 縣市 | 桃園市 |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招商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 |
| 工作內容 | 1.商圈輔導業務50%。 2.商業輔導及管理業務40%。 3.臨時交辦業務10%。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需具備電腦office及相關基本操作能力。 3.具備熱忱負責、溝通協調能力。 |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以標楷體繕打)、學歷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及訓練證明影本。於113年12月2日以前寄(送)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後棟17樓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收,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招商科約僱助理職代甄試】。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本案職缺為約僱助理娩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限預計至115年12月25日止(如當事人未獲續僱或提前復職,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5. 上述簡式履歷表及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務必另至桃園市政府徵才公告中(網址:https://www.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Create=1&n=13&state=1C5D152DDF4F3ED0&s=1399184&ccms_cs=1&sms=7887 )下載相關附件,並回傳至方小姐[email protected] (連絡電話:03-3322101轉5156)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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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5 ~ 113/12/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5等1級280薪點,37,800元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商圈輔導業務50%。 2.商業輔導及管理業務40%。 3.臨時交辦業務1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需具備電腦office及相關基本操作能力。 3.具備熱忱負責、溝通協調能力。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以標楷體繕打)、學歷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及訓練證明影本。於113年12月2日以前寄(送)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後棟17樓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收,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招商科約僱助理職代甄試】。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本案職缺為約僱助理娩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限預計至115年12月25日止(如當事人未獲續僱或提前復職,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5. 上述簡式履歷表及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務必另至桃園市政府徵才公告中(網址:https://www.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Create=1&n=13&state=1C5D152DDF4F3ED0&s=1399184&ccms_cs=1&sms=7887 )下載相關附件,並回傳至方小姐[email protected] (連絡電話:03-3322101轉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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