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
特約高級環境技術師
公告日 | 114/05/28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27 ~ 114/06/0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環境部 |
職稱 | 特約高級環境技術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水保司) |
工作內容 | (一) 蒐集國際飲用水、廢水及地面水體相關新興污染物管制政策、法規及措施,研析導入我國施政策略、國際合作及科技發展相關事宜。 (二) 蒐集國內外資料研訂水環境永續治理策略,導入廢水處理能源化、資源化及低碳化相關政策、法規、措施之研訂、推動及執行等事宜。 (三) 規劃建置健康流域水質智慧治理中心及綠色轉型專案辦公室相關事宜。 (四) 研訂「廢水處理綠色轉型、數位轉型、新興污染物監控及流域健康永續治理」整合型科技計畫。 (五) 其他公文、行政事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基本資格: 1、 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擬任職務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 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擬任職務相關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 3、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擬任職務相關工作經驗8年以上者。 4、 具有與擬任職務相關職業證照者(水利工程技師、環境工程技師、化學工程技師、公共衛生師、機械工程技師、電機工程技師),應具備工作經驗年資得折半計算。 (二) 持有其他外國語言檢定、資訊能力檢定相關專業證照、具程式設計及數據分析能力、具專案執行領導經驗者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三) 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予考量。 |
聯絡方式 | (一) 應備資料(應徵者均應檢附下列資料,未上傳者視為證件不齊全): 1、 最高或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3、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例如英檢證明、環保相關證照、資訊證照、身心障礙證明等)。 (二) 線上應徵:請於114年6月6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首頁www.moenv.gov.tw「訊息與公告/徵才公告」下載)。 ★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 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 請擇要說明重要工作經驗,以利面試時委員提問。 (三) 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或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逾期或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不合格者恕不另通知或退件。 (四) 資料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筆試,筆試成績通過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克參加筆試、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資格,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 本職務正式核敘472薪點至582薪點(依任職年資及年終考核晉敘),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新臺幣(以下同)139.1元,折合薪資6萬5,655元至8萬0,956元。另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正式進用(試用期間薪資6萬5,655元)。本部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4個月,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六)聯絡人:水保司周小姐,聯絡電話(02)2311-7722轉2812。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5/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7 ~ 114/06/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環境部
職稱
特約高級環境技術師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蒐集國際飲用水、廢水及地面水體相關新興污染物管制政策、法規及措施,研析導入我國施政策略、國際合作及科技發展相關事宜。 (二) 蒐集國內外資料研訂水環境永續治理策略,導入廢水處理能源化、資源化及低碳化相關政策、法規、措施之研訂、推動及執行等事宜。 (三) 規劃建置健康流域水質智慧治理中心及綠色轉型專案辦公室相關事宜。 (四) 研訂「廢水處理綠色轉型、數位轉型、新興污染物監控及流域健康永續治理」整合型科技計畫。 (五) 其他公文、行政事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基本資格: 1、 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擬任職務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 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擬任職務相關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 3、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擬任職務相關工作經驗8年以上者。 4、 具有與擬任職務相關職業證照者(水利工程技師、環境工程技師、化學工程技師、公共衛生師、機械工程技師、電機工程技師),應具備工作經驗年資得折半計算。 (二) 持有其他外國語言檢定、資訊能力檢定相關專業證照、具程式設計及數據分析能力、具專案執行領導經驗者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三) 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予考量。
聯絡方式
(一) 應備資料(應徵者均應檢附下列資料,未上傳者視為證件不齊全): 1、 最高或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3、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例如英檢證明、環保相關證照、資訊證照、身心障礙證明等)。 (二) 線上應徵:請於114年6月6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首頁www.moenv.gov.tw「訊息與公告/徵才公告」下載)。 ★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 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 請擇要說明重要工作經驗,以利面試時委員提問。 (三) 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或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逾期或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不合格者恕不另通知或退件。 (四) 資料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筆試,筆試成績通過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克參加筆試、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資格,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 本職務正式核敘472薪點至582薪點(依任職年資及年終考核晉敘),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新臺幣(以下同)139.1元,折合薪資6萬5,655元至8萬0,956元。另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正式進用(試用期間薪資6萬5,655元)。本部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4個月,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六)聯絡人:水保司周小姐,聯絡電話(02)2311-7722轉2812。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