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等學校
護理師
公告日 | 114/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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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27 ~ 114/06/0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等學校 |
職稱 | 護理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新竹市 |
工作地點 | 國立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等學校(新竹市介壽路300號)。 |
工作內容 | 一、負責學校健康中心一切事務。 二、辦理教職員工生護理、健康、衛生及環境教育等相關業務。 三、辦理健康促進學校計畫、環境教育、協助校園衛生環境整潔工作等衛生行政事項。 四、辦理學生平安保險業務及舉辦教職員工急救訓練研習。 五、辦理健康管理、宣導輔導事宜,包含健康篩檢、缺點矯治、醫療轉介、疾病通報、輔導之追蹤;傳染病防治、預防接種、登錄追蹤等;學生特殊疾病的收案建檔管理、會簽相關處室、教師及辦理事故傷害緊急救護、照護、聯繫與監測事宜。 六、安排訪問或聯繫因病或無故缺席學生之家長。 七、協助學生事務行政等相關事項。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三、具備臨床護理經驗(具醫學中心臨床工2年(含)以上年資或區域教學醫院4年(含)以上年資或地區教學醫院5年(含)以上年資),年資採計至 114年4月30日止。且能提出相關在職或服務證明書者(已離職者請提出離職證明書)(證明書請註明職稱、工作單位、工作內容、服務起迄年月日,離職證明書如無註明,請向服務單位申請加註)。 四、具英語溝通能力(如英檢初級)者尤佳(服務對象包含雙語部師生)。 五、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護理人員法第6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六、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工作認真負責,操守清廉,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及職務調整。 七、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人事室:陳小姐 、陳先生 電話:03-5777011分機1200、1202 欲參加甄選者,本職缺採網路報名,請上本校網址(https://www.nehs.hc.edu.tw) /「重要資訊」/「專任(代理)教師甄選」連結至教師甄選系統(https://web.jhenggao.com/iTSelection/rss.aspx?s=180301),註冊、報名及繳費(即日起至114年6月6日止),若僅於事求人報名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其他詳細資訊請參閱甄選簡章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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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7 ~ 114/06/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一、負責學校健康中心一切事務。 二、辦理教職員工生護理、健康、衛生及環境教育等相關業務。 三、辦理健康促進學校計畫、環境教育、協助校園衛生環境整潔工作等衛生行政事項。 四、辦理學生平安保險業務及舉辦教職員工急救訓練研習。 五、辦理健康管理、宣導輔導事宜,包含健康篩檢、缺點矯治、醫療轉介、疾病通報、輔導之追蹤;傳染病防治、預防接種、登錄追蹤等;學生特殊疾病的收案建檔管理、會簽相關處室、教師及辦理事故傷害緊急救護、照護、聯繫與監測事宜。 六、安排訪問或聯繫因病或無故缺席學生之家長。 七、協助學生事務行政等相關事項。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三、具備臨床護理經驗(具醫學中心臨床工2年(含)以上年資或區域教學醫院4年(含)以上年資或地區教學醫院5年(含)以上年資),年資採計至 114年4月30日止。且能提出相關在職或服務證明書者(已離職者請提出離職證明書)(證明書請註明職稱、工作單位、工作內容、服務起迄年月日,離職證明書如無註明,請向服務單位申請加註)。 四、具英語溝通能力(如英檢初級)者尤佳(服務對象包含雙語部師生)。 五、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護理人員法第6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六、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工作認真負責,操守清廉,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及職務調整。 七、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聯絡方式
人事室:陳小姐 、陳先生 電話:03-5777011分機1200、1202 欲參加甄選者,本職缺採網路報名,請上本校網址(https://www.nehs.hc.edu.tw) /「重要資訊」/「專任(代理)教師甄選」連結至教師甄選系統(https://web.jhenggao.com/iTSelection/rss.aspx?s=180301),註冊、報名及繳費(即日起至114年6月6日止),若僅於事求人報名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其他詳細資訊請參閱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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