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操作員

公告日 114/05/28
刊登起迄日 114/05/28 ~ 114/06/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職稱 操作員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0號3樓(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工作內容 1.支援本署北區分署管理科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並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等規定不得任用(陞任)之情事者。如在限制轉調期間並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規定情形者,須附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一)意者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114年6月10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填寫「簡要自述(必填)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最近5年內考績通知書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電洽02-27814750分機1605 吳股長。 (三)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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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8 ~ 114/06/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職稱

操作員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支援本署北區分署管理科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並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等規定不得任用(陞任)之情事者。如在限制轉調期間並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規定情形者,須附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一)意者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114年6月10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填寫「簡要自述(必填)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最近5年內考績通知書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電洽02-27814750分機1605 吳股長。 (三)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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