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橫山鄉公所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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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27 ~ 114/06/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竹縣橫山鄉公所 |
職稱 |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5等310薪點(43,121元) |
縣市 | 新竹縣 |
工作地點 | 新竹縣橫山鄉新興村新興街110號(本所建設課)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相關科系畢業,或專科以上畢業並具有一年以上工程相關工作經驗。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語言檢定證明、其它證照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後補期間為5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chst.gov.tw)資訊公開/徵才公告項下。 (三)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四)月支報酬標準:約僱五等310薪點(月薪43,121元)。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5/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7 ~ 114/06/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橫山鄉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5等310薪點(43,121元)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相關科系畢業,或專科以上畢業並具有一年以上工程相關工作經驗。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語言檢定證明、其它證照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後補期間為5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chst.gov.tw)資訊公開/徵才公告項下。 (三)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四)月支報酬標準:約僱五等310薪點(月薪43,1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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