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法警
公告日 | 113/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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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25 ~ 113/12/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職稱 | 法警 |
職系 | 司法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911號) |
工作內容 | 法警勤務,並須配合本院法警輪值夜班及假日值勤。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法警管理辦法第9條資格者,並須配合本院法警輪值夜班及假日值勤。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規定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相關簡章及報名表等資料,請逕自司法院或本院網站之徵人啟事下載,網址如下:司法院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本院網址:https://ctd.judicial.gov.tw。聯絡電話:07-6110030分機6758,人事室趙科員。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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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5 ~ 113/1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職稱
法警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法警勤務,並須配合本院法警輪值夜班及假日值勤。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法警管理辦法第9條資格者,並須配合本院法警輪值夜班及假日值勤。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規定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聯絡方式
相關簡章及報名表等資料,請逕自司法院或本院網站之徵人啟事下載,網址如下:司法院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本院網址:https://ctd.judicial.gov.tw。聯絡電話:07-6110030分機6758,人事室趙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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