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
課員

公告日 114/05/28
刊登起迄日 114/05/28 ~ 114/06/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一段3號
工作內容 (一)地政相關業務 (二)辦理臨時交辦事項等行政業務
資格條件 (一)高普考或相當特考及格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 (四)具地政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應徵: 1.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完成個人資料校對及簡要自述維護作業。 2.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請將以下文件掃描成1份電子檔上傳: 1.身份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 (三)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得增列徵才名額2倍之候補人員,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 ※注意事項: 1.擬應徵者請於114年6月9日(星期一)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登入作業完畢。 2.甄選錄取人員所送個人證件如有偽、變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3.報名人員將先行進行書面資格審查,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錄取者亦不通知。 4.聯絡電話:22779245-600黃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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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8 ~ 114/06/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地政相關業務 (二)辦理臨時交辦事項等行政業務

資格條件

(一)高普考或相當特考及格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 (四)具地政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應徵: 1.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完成個人資料校對及簡要自述維護作業。 2.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請將以下文件掃描成1份電子檔上傳: 1.身份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 (三)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得增列徵才名額2倍之候補人員,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 ※注意事項: 1.擬應徵者請於114年6月9日(星期一)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登入作業完畢。 2.甄選錄取人員所送個人證件如有偽、變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3.報名人員將先行進行書面資格審查,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錄取者亦不通知。 4.聯絡電話:22779245-600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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