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
課員
公告日 | 114/05/28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28 ~ 114/06/0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地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一段3號 |
工作內容 | (一)地政相關業務 (二)辦理臨時交辦事項等行政業務 |
資格條件 | (一)高普考或相當特考及格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 (四)具地政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採線上應徵: 1.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完成個人資料校對及簡要自述維護作業。 2.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請將以下文件掃描成1份電子檔上傳: 1.身份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 (三)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得增列徵才名額2倍之候補人員,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 ※注意事項: 1.擬應徵者請於114年6月9日(星期一)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登入作業完畢。 2.甄選錄取人員所送個人證件如有偽、變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3.報名人員將先行進行書面資格審查,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錄取者亦不通知。 4.聯絡電話:22779245-600黃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5/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8 ~ 114/06/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地政相關業務 (二)辦理臨時交辦事項等行政業務
資格條件
(一)高普考或相當特考及格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 (四)具地政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應徵: 1.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完成個人資料校對及簡要自述維護作業。 2.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請將以下文件掃描成1份電子檔上傳: 1.身份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 (三)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得增列徵才名額2倍之候補人員,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 ※注意事項: 1.擬應徵者請於114年6月9日(星期一)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登入作業完畢。 2.甄選錄取人員所送個人證件如有偽、變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3.報名人員將先行進行書面資格審查,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錄取者亦不通知。 4.聯絡電話:22779245-600黃先生。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