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
助理技術師

公告日 114/05/28
刊登起迄日 114/05/22 ~ 114/06/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成功大學
職稱 助理技術師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臺南市大學路一號(本校理學院化學系)
工作內容 一、協助教授全校性(全校性普化/有機)化學之實驗課程。 二、協調與指導(全校性普化/有機)化學實驗教學組(含助教訓練與實驗準備)。 三、設計並執行 (全校性普化/有機)化學實驗教學改進計劃、開發新實驗課程。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具化學碩士(含)以上學位者。(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二、具備中、英語教學及實驗教學經驗者尤佳。 三、報名時需上傳前開應備證件,如未檢齊者視同資格不符。錄取後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提供體檢報告後,始得正式簽約進用。
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限:自114年5月22日起至114年6月3日23時59分截止。(期限屆滿報名人數未達3人時,本校得酌予延長報名期限) 二、本項職缺預估於114年8月1日出缺,如屆時未能出缺,改採人才儲備方式辦理。 三、本職缺依本校「校聘人員薪點支給待遇標準表」以255薪點(折合新臺幣37,080元/月)敘薪,相關職前年資如符合規定可提敘薪級,最高每月薪資可達新臺幣41,188元。 四、意者請至「國立成功大學校聘人員甄選報名網」(https://apps.pers.ncku.edu.tw/ejob/index.php)報名,並上傳應檢附證件,免寄送紙本報名文件。如未於報名期限內至報名網完成報名、上傳相關證件或資格不合者恕不受理。(報名後可至網站查看審查情形及職缺進度,甄選結果(正備取名單)可於甄選後至人事室首頁/徵才訊息查看) 五、經職缺單位初審後擇優通知參加業務測驗、面試(或依業務測驗成績擇優參加面試),並視成績決定是否酌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4個月。業務測驗及面試日期另行以電子郵件通知。 六、業務測驗及面試科目: ※ (一) 業務測驗(50%):實驗室安全守則(25%)、普通/有機化學基本知識(25%) ※ (二)面試(50%) 七、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八、聯絡電話:06-2757575轉50865周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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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2 ~ 114/06/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成功大學

職稱

助理技術師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一、協助教授全校性(全校性普化/有機)化學之實驗課程。 二、協調與指導(全校性普化/有機)化學實驗教學組(含助教訓練與實驗準備)。 三、設計並執行 (全校性普化/有機)化學實驗教學改進計劃、開發新實驗課程。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具化學碩士(含)以上學位者。(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二、具備中、英語教學及實驗教學經驗者尤佳。 三、報名時需上傳前開應備證件,如未檢齊者視同資格不符。錄取後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提供體檢報告後,始得正式簽約進用。

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限:自114年5月22日起至114年6月3日23時59分截止。(期限屆滿報名人數未達3人時,本校得酌予延長報名期限) 二、本項職缺預估於114年8月1日出缺,如屆時未能出缺,改採人才儲備方式辦理。 三、本職缺依本校「校聘人員薪點支給待遇標準表」以255薪點(折合新臺幣37,080元/月)敘薪,相關職前年資如符合規定可提敘薪級,最高每月薪資可達新臺幣41,188元。 四、意者請至「國立成功大學校聘人員甄選報名網」(https://apps.pers.ncku.edu.tw/ejob/index.php)報名,並上傳應檢附證件,免寄送紙本報名文件。如未於報名期限內至報名網完成報名、上傳相關證件或資格不合者恕不受理。(報名後可至網站查看審查情形及職缺進度,甄選結果(正備取名單)可於甄選後至人事室首頁/徵才訊息查看) 五、經職缺單位初審後擇優通知參加業務測驗、面試(或依業務測驗成績擇優參加面試),並視成績決定是否酌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4個月。業務測驗及面試日期另行以電子郵件通知。 六、業務測驗及面試科目: ※ (一) 業務測驗(50%):實驗室安全守則(25%)、普通/有機化學基本知識(25%) ※ (二)面試(50%) 七、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八、聯絡電話:06-2757575轉50865周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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