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科員

公告日 114/05/28
刊登起迄日 114/05/28 ~ 114/06/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工作內容 一、捷運財務資料分析、審查及監督等相關作業。 二、捷運計畫管考及報表製作等相關作業。 三、捷運計畫資金調度及中央經費請撥等相關作業。 四、基金自償債務計畫規劃及債務舉借付息等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應甄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 二、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三、報名時無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檢具資料 一、採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後(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應載有手機號碼與e-mail),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局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切結書(請至本局官網『訊息專區/捷運新訊/徵才公告』下載或本頁面職缺相關附件下載)、大學以上(含)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份銓審函(及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 二、另請提供語文檢定證書、專業證照(如採購專業合格證書…等),無則免附。 三、上開資料請註明與正本無訛並簽名或蓋章後,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四、未依上述各項規定檢附備齊資料者,不予受理。 甄選方式: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成績未達7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若均無適當人選,則予以從缺;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未錄取者不予通知。 聯絡人:陳小姐 電話:07-3368333分機3735或2932 注意事項:本次甄選,本局得增列4名列冊候用,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5/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8 ~ 114/06/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捷運財務資料分析、審查及監督等相關作業。 二、捷運計畫管考及報表製作等相關作業。 三、捷運計畫資金調度及中央經費請撥等相關作業。 四、基金自償債務計畫規劃及債務舉借付息等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應甄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 二、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三、報名時無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檢具資料 一、採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後(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應載有手機號碼與e-mail),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局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切結書(請至本局官網『訊息專區/捷運新訊/徵才公告』下載或本頁面職缺相關附件下載)、大學以上(含)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份銓審函(及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 二、另請提供語文檢定證書、專業證照(如採購專業合格證書…等),無則免附。 三、上開資料請註明與正本無訛並簽名或蓋章後,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四、未依上述各項規定檢附備齊資料者,不予受理。 甄選方式: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成績未達7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若均無適當人選,則予以從缺;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未錄取者不予通知。 聯絡人:陳小姐 電話:07-3368333分機3735或2932 注意事項:本次甄選,本局得增列4名列冊候用,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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