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技士
| 公告日 | 114/05/29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28 ~ 114/06/09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環資技術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嘉義市 |
| 工作地點 |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5樓) |
| 工作內容 | 1、嘉義市廚餘再利用廠統包新建工程暨營運案。 2、嘉義市廚餘再利用興建營運計畫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及監督)。 3、水肥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或得權理之資格,並具環資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一律採線上應徵: 請於114年6月9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證明表件依序排列合併掃描成1個PDF檔後上傳: 1、現職派令。 2、最近1筆銓審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經銓敘部認定職系職務專長者,除銓敘部書函外,請併檢附學分證明書及成績通知單,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視為不合格。 (二)請務必於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進行簡要自述維護,未繕打維護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錄取通知:本次徵才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最長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本職缺為現缺,若因故未能開缺時,本次公開甄選自始無效,且錄取人員不予核派。 (六)報名相關事宜請洽05-2251775分機716人事室鮮小姐;工作內容相關事宜請洽05-2251775分機301環保設施管理科高科長。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5/2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8 ~ 114/06/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職稱
技士
職系
環資技術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市
工作內容
1、嘉義市廚餘再利用廠統包新建工程暨營運案。 2、嘉義市廚餘再利用興建營運計畫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及監督)。 3、水肥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或得權理之資格,並具環資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一律採線上應徵: 請於114年6月9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證明表件依序排列合併掃描成1個PDF檔後上傳: 1、現職派令。 2、最近1筆銓審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經銓敘部認定職系職務專長者,除銓敘部書函外,請併檢附學分證明書及成績通知單,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視為不合格。 (二)請務必於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進行簡要自述維護,未繕打維護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錄取通知:本次徵才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最長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本職缺為現缺,若因故未能開缺時,本次公開甄選自始無效,且錄取人員不予核派。 (六)報名相關事宜請洽05-2251775分機716人事室鮮小姐;工作內容相關事宜請洽05-2251775分機301環保設施管理科高科長。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