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工程助理(薪資比照約僱5等280薪點)

公告日 114/05/29
刊登起迄日 114/05/28 ~ 114/06/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職稱 工程助理(薪資比照約僱5等280薪點)
職系
職等 5等280薪點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
工作內容 1.協辦各項觀光工程規劃、督工、發包等業務。 2.辦理觀光工程統計報表及觀光建設工程行政。 3.觀光資源調查、分析及統計等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具報考普考土木工程、建築工程、測量製圖、都市計畫、景觀設計等職系資格。 2.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具相關工作經驗半年以上。
聯絡方式 1.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連結至機關職缺刊登頁面,並於第六點相關附件下載及填寫「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甄選人員簡歷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檢具資料:(1)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甄選人員簡歷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證書、(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相關經歷證明資料(無則免),於114年6月3日下午五點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人事室收(不以郵戳為憑,逾時視同放棄)。且一律採紙本報名,並請於信封載明「應徵觀光技術科工程助理」及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 3.資歷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料不齊、資格不符、未接獲通知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補件或退件。 4.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至2名,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如候補期間本局倘有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依序由候補人員遞補之,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 5.本職缺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五等28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每月薪酬約新臺幣38,948元。 6.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282麥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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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5/2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8 ~ 114/06/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職稱

工程助理(薪資比照約僱5等280薪點)

職系

職等

5等280薪點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協辦各項觀光工程規劃、督工、發包等業務。 2.辦理觀光工程統計報表及觀光建設工程行政。 3.觀光資源調查、分析及統計等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具報考普考土木工程、建築工程、測量製圖、都市計畫、景觀設計等職系資格。 2.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具相關工作經驗半年以上。

聯絡方式

1.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連結至機關職缺刊登頁面,並於第六點相關附件下載及填寫「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甄選人員簡歷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檢具資料:(1)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甄選人員簡歷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證書、(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相關經歷證明資料(無則免),於114年6月3日下午五點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人事室收(不以郵戳為憑,逾時視同放棄)。且一律採紙本報名,並請於信封載明「應徵觀光技術科工程助理」及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 3.資歷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料不齊、資格不符、未接獲通知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補件或退件。 4.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至2名,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如候補期間本局倘有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依序由候補人員遞補之,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 5.本職缺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五等28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每月薪酬約新臺幣38,948元。 6.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282麥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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