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
服務員((D100066))
公告日 | 114/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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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28 ~ 114/06/0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觀光署 |
職稱 | 服務員((D100066))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交通部觀光署(臺北市⼤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0號9樓) |
工作內容 | ⼀、辦理⼤陸地區⼈⺠來臺觀光入境通報業務,含入出境⾏程變更、離團、違法違規違常、治安、旅遊糾紛、緊急事故、疫情等通報,及相關臨時交辦業務。 ⼆、處理觀光客脫團及扣繳旅⾏業保證⾦業務。 三、依觀光許可辦法受理旅⾏業接待及停⽌接待業務。 四、查核觀光團品質及⾏程。 五、臨時交辦業務。 |
資格條件 | (⼀)具中華⺠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且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陸地區⼈⺠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作經驗者。 |
聯絡方式 | (⼀)應檢具證件: 1、 公務⼈員履歷表(簡式):請⾃⾏⾄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服務園地」內「常⽤表格下 載」項下查閱及下載填寫。 2、 最⾼學歷證書影本: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 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 3、 國⺠⾝分證掃描檔。 4、 相關檢定證照或⼯作經歷證明。 應徵者請上傳相關證件及檢附前述報名資料,並註明通訊地址與上、下班時間聯絡電話,於114年6⽉9⽇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不須具公務⼈員任⽤資格職缺應徵平台投遞,其他報名⽅式或逾期均不受理。 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RESUME_N/WANTLogin.aspx 1、 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報名⼈員所檢附之文件掃描檔,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3、先以書⾯審查擇優通知⾯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應徵⼈員資料恕不退件。 4、僱⽤期間:⾃114年6⽉3⽇起⾄114年12⽉31⽇(本職缺應辦理考核作業,考核結果得作為續約之依據,並⾃ 次年1⽉1⽇起執⾏)。 5、僱⽤報酬:280薪點。其他勞健保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6、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2名;若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內(含正取⼈員報到後於3個⽉離職者)有效。錄取名單公告於本署⾏政資訊網。 7、如有報名或甄選⽅⾯疑問,請洽(02)2349-1500分機8812吳⼩姐(⼈事單位);如有⼯作項⽬等相關問題, 請洽(02)2349-1500分機8240廖⼩姐(⽤⼈單位)。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2.aspx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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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8 ~ 114/06/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
職稱
服務員((D100066))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陸地區⼈⺠來臺觀光入境通報業務,含入出境⾏程變更、離團、違法違規違常、治安、旅遊糾紛、緊急事故、疫情等通報,及相關臨時交辦業務。 ⼆、處理觀光客脫團及扣繳旅⾏業保證⾦業務。 三、依觀光許可辦法受理旅⾏業接待及停⽌接待業務。 四、查核觀光團品質及⾏程。 五、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具中華⺠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且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陸地區⼈⺠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作經驗者。
聯絡方式
(⼀)應檢具證件: 1、 公務⼈員履歷表(簡式):請⾃⾏⾄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服務園地」內「常⽤表格下 載」項下查閱及下載填寫。 2、 最⾼學歷證書影本: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 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 3、 國⺠⾝分證掃描檔。 4、 相關檢定證照或⼯作經歷證明。 應徵者請上傳相關證件及檢附前述報名資料,並註明通訊地址與上、下班時間聯絡電話,於114年6⽉9⽇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不須具公務⼈員任⽤資格職缺應徵平台投遞,其他報名⽅式或逾期均不受理。 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RESUME_N/WANTLogin.aspx 1、 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報名⼈員所檢附之文件掃描檔,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3、先以書⾯審查擇優通知⾯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應徵⼈員資料恕不退件。 4、僱⽤期間:⾃114年6⽉3⽇起⾄114年12⽉31⽇(本職缺應辦理考核作業,考核結果得作為續約之依據,並⾃ 次年1⽉1⽇起執⾏)。 5、僱⽤報酬:280薪點。其他勞健保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6、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2名;若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內(含正取⼈員報到後於3個⽉離職者)有效。錄取名單公告於本署⾏政資訊網。 7、如有報名或甄選⽅⾯疑問,請洽(02)2349-1500分機8812吳⼩姐(⼈事單位);如有⼯作項⽬等相關問題, 請洽(02)2349-1500分機8240廖⼩姐(⽤⼈單位)。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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