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
約用人員(定期契約)
公告日 | 114/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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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29 ~ 114/06/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 |
職稱 | 約用人員(定期契約)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新竹縣 |
工作地點 | 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20號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銷售稅課) |
工作內容 | 1. 協助稅務案件處理。 2. 一般性公務處理。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3、具國稅業務相關經驗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5、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6、做事認真負責且有服務熱誠者。 |
聯絡方式 | 1.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附照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6月2日前逕寄(送)達地址: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20號銷售稅課曾琬庭小姐收(聯絡電話:03-5585700分機328),並於信封註明「應徵銷售稅課約用人員」字樣)。 2.本次徵才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本分局得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或相同、性質相近之職務為限,並將視當時出缺職務及僱用期間核定 。 4.每月薪資新台幣3萬1,450元。 5.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間如服務績效不佳或期限屆滿,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分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
聯絡Email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5/2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9 ~ 114/06/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
職稱
約用人員(定期契約)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1. 協助稅務案件處理。 2. 一般性公務處理。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3、具國稅業務相關經驗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5、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6、做事認真負責且有服務熱誠者。
聯絡方式
1.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附照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6月2日前逕寄(送)達地址: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20號銷售稅課曾琬庭小姐收(聯絡電話:03-5585700分機328),並於信封註明「應徵銷售稅課約用人員」字樣)。 2.本次徵才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本分局得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或相同、性質相近之職務為限,並將視當時出缺職務及僱用期間核定 。 4.每月薪資新台幣3萬1,450元。 5.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間如服務績效不佳或期限屆滿,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分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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