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5/29
刊登起迄日 114/05/29 ~ 114/06/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職稱 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工作內容 1.辦理「臺灣文化政策智庫中心」及「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推動辦公室」相關業務事項。 2.配合本處業務調整,自114年8月1日起承辦整併後之「永續發展暨社會責任實踐計畫推動中心」各項專案業務與行政執行工作。 3.協助規劃與執行中心所屬活動、會議及相關推動計畫。 4.處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之學歷。 2.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之操作能力。 3.口語表達能力佳、細心負責、思路清晰、有耐心且態度良好。 4.代理期間: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3月11日或代理原因消滅為止。
聯絡方式 1.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教職員聘任用、遷調,下載「約用人員應徵簡歷資料表」後依式填寫,請於電子郵件主旨註明「應徵研究發展處行政助理職務」,並於郵件內文附註聯絡電話,以電子郵件傳至[email protected]。 2.另請將「約用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亦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教職員聘任用、遷調自行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並加附中譯本)、相關工作及檢定證明文件影本,寄至本校人事室張先生收,連絡電話(02)2272-2181分機1507,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研究發展處行政助理職務」姓名及聯絡電話,郵寄者及親送者請於公告截止日當天下午5時前(寄)送達220307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本校人事室。逾時恕不受理。 3.薪資:大學級行政助理32,646元起薪。 4.試用期:3個月。關說者不予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紙本資料亦不退還。擇優通知面試。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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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114/05/22~1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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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114/05/15~11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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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9 ~ 114/06/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職稱

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臺灣文化政策智庫中心」及「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推動辦公室」相關業務事項。 2.配合本處業務調整,自114年8月1日起承辦整併後之「永續發展暨社會責任實踐計畫推動中心」各項專案業務與行政執行工作。 3.協助規劃與執行中心所屬活動、會議及相關推動計畫。 4.處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之學歷。 2.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之操作能力。 3.口語表達能力佳、細心負責、思路清晰、有耐心且態度良好。 4.代理期間: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3月11日或代理原因消滅為止。

聯絡方式

1.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教職員聘任用、遷調,下載「約用人員應徵簡歷資料表」後依式填寫,請於電子郵件主旨註明「應徵研究發展處行政助理職務」,並於郵件內文附註聯絡電話,以電子郵件傳至[email protected]。 2.另請將「約用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亦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教職員聘任用、遷調自行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並加附中譯本)、相關工作及檢定證明文件影本,寄至本校人事室張先生收,連絡電話(02)2272-2181分機1507,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研究發展處行政助理職務」姓名及聯絡電話,郵寄者及親送者請於公告截止日當天下午5時前(寄)送達220307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本校人事室。逾時恕不受理。 3.薪資:大學級行政助理32,646元起薪。 4.試用期:3個月。關說者不予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紙本資料亦不退還。擇優通知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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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114/05/22~1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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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15~11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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