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信義鄉清潔隊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4/05/29
刊登起迄日 114/05/29 ~ 114/06/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南投縣信義鄉清潔隊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地點 南投縣信義鄉清潔隊(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
工作內容 清疏水溝清潔維護 轉運站環境維護工作 資源回收 環境清潔維護 巨大廢棄物清運及其它臨時交辦事宜。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嗜好及身心健康者,始能擔任本所清潔隊工作。 (三)學歷:國民小學(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以上。 (四)經歷: 1.為配合本所清潔隊業務需求,本次參與甄選人員須具有機車以上駕照(於審驗日期無吊扣及吊銷處分)。 2.另有相關機構從事過清潔工作相關資歷1年以上或危險性較高等工作經驗(例如:從事操作重機具(鏟裝機、挖土機…等)、駕駛過大貨車以上車輛等經驗)者尤佳(須檢附相關工作證明及技術證照)。 (五)本次應考人準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相關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再此限。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時,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限徒刑以上之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依法停止任用。 7.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8.受監護或輔導宣告,尚未撤銷。 9.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本(114)年6月13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556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47號信義鄉公所清潔隊收,逾期不予受理(請於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南投縣信義鄉清潔隊外勤約用人員」職缺)。 應繳表件(如下列)不齊全(含未按公告文件(A4格式)規定者)者,一律不受理報名且不得補件(註:「體檢報告表」應於指定日期前繳交,逾期未繳交者視同報名無效。)。參加甄試者之報名資格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合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一) 甄試報名表1份(應含個人近3個月內半身相片2吋1張、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相關專業證照正反面影本1份、相關駕照影本1份等,以上請參加甄選人員自行黏貼於報名表內,以供審查用)[連絡電話(家用電話及手機)請務必一定要填寫清楚,並確保通訊能夠暢通,俾便聯繫]。 (二) 最近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1份。 (三)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請影印紙張A4規格大小)。 (四) 個人簡要自傳1份(請用電腦打字或工整手寫,紙張A4規格大小)。 (五)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1份(請務必浮貼於甄試表格上,無則免附)。 (六) 退伍證影本或免役證明1份(無則免附)。 (七) 參加甄選(試)人員之「個人健康狀況自我檢視切結書」正本1份。 (八) 公立醫療院所或具有健保特約醫療院所最近6個月以內之身體健康檢查合格檢查表正本1份(無法於報名期間完成體檢者,逾期未繳交者視同報名無效)。 (九) 切結書(聲明書)1份:報名時,請檢附親筆簽立之切結書(聲明書)與機關長官並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無有虛偽欺矇情事,由參加甄試人員自負法律上所有之一切責任。 (十) 以上應繳證件及切結書(聲明書),請以A4紙張黏貼並按序裝訂後,裝入A4信封以掛號寄出。 有關對於本次甄選(試)有任何問題,可逕洽詢信義鄉清潔隊:(049)279186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5/2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9 ~ 114/06/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南投縣信義鄉清潔隊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內容

清疏水溝清潔維護 轉運站環境維護工作 資源回收 環境清潔維護 巨大廢棄物清運及其它臨時交辦事宜。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嗜好及身心健康者,始能擔任本所清潔隊工作。 (三)學歷:國民小學(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以上。 (四)經歷: 1.為配合本所清潔隊業務需求,本次參與甄選人員須具有機車以上駕照(於審驗日期無吊扣及吊銷處分)。 2.另有相關機構從事過清潔工作相關資歷1年以上或危險性較高等工作經驗(例如:從事操作重機具(鏟裝機、挖土機…等)、駕駛過大貨車以上車輛等經驗)者尤佳(須檢附相關工作證明及技術證照)。 (五)本次應考人準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相關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再此限。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時,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限徒刑以上之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依法停止任用。 7.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8.受監護或輔導宣告,尚未撤銷。 9.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本(114)年6月13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556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47號信義鄉公所清潔隊收,逾期不予受理(請於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南投縣信義鄉清潔隊外勤約用人員」職缺)。 應繳表件(如下列)不齊全(含未按公告文件(A4格式)規定者)者,一律不受理報名且不得補件(註:「體檢報告表」應於指定日期前繳交,逾期未繳交者視同報名無效。)。參加甄試者之報名資格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合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一) 甄試報名表1份(應含個人近3個月內半身相片2吋1張、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相關專業證照正反面影本1份、相關駕照影本1份等,以上請參加甄選人員自行黏貼於報名表內,以供審查用)[連絡電話(家用電話及手機)請務必一定要填寫清楚,並確保通訊能夠暢通,俾便聯繫]。 (二) 最近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1份。 (三)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請影印紙張A4規格大小)。 (四) 個人簡要自傳1份(請用電腦打字或工整手寫,紙張A4規格大小)。 (五)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1份(請務必浮貼於甄試表格上,無則免附)。 (六) 退伍證影本或免役證明1份(無則免附)。 (七) 參加甄選(試)人員之「個人健康狀況自我檢視切結書」正本1份。 (八) 公立醫療院所或具有健保特約醫療院所最近6個月以內之身體健康檢查合格檢查表正本1份(無法於報名期間完成體檢者,逾期未繳交者視同報名無效)。 (九) 切結書(聲明書)1份:報名時,請檢附親筆簽立之切結書(聲明書)與機關長官並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無有虛偽欺矇情事,由參加甄試人員自負法律上所有之一切責任。 (十) 以上應繳證件及切結書(聲明書),請以A4紙張黏貼並按序裝訂後,裝入A4信封以掛號寄出。 有關對於本次甄選(試)有任何問題,可逕洽詢信義鄉清潔隊:(049)279186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