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組長

公告日 114/05/29
刊登起迄日 114/05/29 ~ 114/06/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
工作內容 (一) 督導中心採購案件招標發包、驗收業務。 (二) 督導中心研考業務。 (三) 綜理行政組業務,及概、預算編列與控制。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 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者,且合格實授職等未超過本應徵職缺所列最高職等。 (三) 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調任情事。 (四) 具溝通協調及領導能力。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 應徵本職缺一律採線上報名(以紙本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中心調閱,未開放者恕不受理報名。上傳資料應包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現職(最近)派令、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英檢及格證書及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等,另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併同檢附得調任本職系之資格證明(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逾期報名、未於線上報名或僅以紙本投件者,恕不受理。 (二) 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經通知補件未於3日內補齊者,視為資格不符,報名資料均不退件。經審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經通知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惟經面談後均不合適時,本中心亦得予從缺。 (三) 本次公開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 工作內容如有疑義或徵才過程問題請洽人事機構何小姐,電話:(02)27208889轉8638。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5/2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9 ~ 114/06/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督導中心採購案件招標發包、驗收業務。 (二) 督導中心研考業務。 (三) 綜理行政組業務,及概、預算編列與控制。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 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者,且合格實授職等未超過本應徵職缺所列最高職等。 (三) 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調任情事。 (四) 具溝通協調及領導能力。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 應徵本職缺一律採線上報名(以紙本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中心調閱,未開放者恕不受理報名。上傳資料應包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現職(最近)派令、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英檢及格證書及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等,另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併同檢附得調任本職系之資格證明(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逾期報名、未於線上報名或僅以紙本投件者,恕不受理。 (二) 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經通知補件未於3日內補齊者,視為資格不符,報名資料均不退件。經審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經通知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惟經面談後均不合適時,本中心亦得予從缺。 (三) 本次公開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 工作內容如有疑義或徵才過程問題請洽人事機構何小姐,電話:(02)27208889轉8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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