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分析師

公告日 114/05/29
刊登起迄日 114/05/29 ~ 114/06/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職稱 分析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2號(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綜合規劃組、通報應變組)
工作內容 1.辦理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之審查與諮詢;資通訊系統規劃、建置、維運及專案管理。 2.資通安全計畫之推動、管考與報告撰擬;本署人才培訓規劃與推動。 3.資通安全通報應變網(含演練)、警訊發布系統、資料倉儲及數據戰情中心之建置與維運;精進聯防監控情資收容研析平台(SOC)及辦理平台情資資料進階分析。 4.其他綜合性事務與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者。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資訊處理相關學歷者及資訊技術或資訊管理相關證照者尤佳。 3、通過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4、具備跨機關協調與行政處理能力、良好語言文字表達、獨立規劃及自我挑戰精神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聯絡方式 【新增職缺】 1、請於114年6月6日(星期五)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語文檢證定、資安相關或其他證書(照)資料上傳(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無則免附),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項甄選經評審應徵者行政資歷、專長領域、領導管理、溝通協調及業務規劃等面項綜合評量並派任適當組別,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4、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楊先生(聯絡電話:02-23808856)。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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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9 ~ 114/06/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職稱

分析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之審查與諮詢;資通訊系統規劃、建置、維運及專案管理。 2.資通安全計畫之推動、管考與報告撰擬;本署人才培訓規劃與推動。 3.資通安全通報應變網(含演練)、警訊發布系統、資料倉儲及數據戰情中心之建置與維運;精進聯防監控情資收容研析平台(SOC)及辦理平台情資資料進階分析。 4.其他綜合性事務與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者。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資訊處理相關學歷者及資訊技術或資訊管理相關證照者尤佳。 3、通過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4、具備跨機關協調與行政處理能力、良好語言文字表達、獨立規劃及自我挑戰精神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聯絡方式

【新增職缺】 1、請於114年6月6日(星期五)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語文檢證定、資安相關或其他證書(照)資料上傳(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無則免附),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項甄選經評審應徵者行政資歷、專長領域、領導管理、溝通協調及業務規劃等面項綜合評量並派任適當組別,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4、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楊先生(聯絡電話:02-23808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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