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書記
| 公告日 | 114/05/30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29 ~ 114/06/13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
| 職稱 | 書記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 縣市 | 彰化縣 |
| 工作地點 |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 |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二) 服務對象照顧業務之協助。 (三) 服務對象零用金管理。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 須配合輪值服務台。 |
| 資格條件 | (一) 具公務人員委任第1職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 具備電腦文書操作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熱忱者。 (四) 具社福機構服務相關經驗者佳。 |
| 聯絡方式 | (一)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4年6月13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詳細完整,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方式應徵。 (二)非現職人員請於上開期限內(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最後在職職務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佐證資料,郵寄「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人事機構收」(地址: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並註明應徵者姓名、應徵職缺(護理科書記)、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帳號;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三)本職缺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五)連絡人:04-7258131分機253人事機構吳小姐。 ※備註: 一、初審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甄試。 二、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報名參加甄審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錄取人員報到時須繳交最近3個月新進人員身體健康檢查報告。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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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3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9 ~ 114/06/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一) 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二) 服務對象照顧業務之協助。 (三) 服務對象零用金管理。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 須配合輪值服務台。
資格條件
(一) 具公務人員委任第1職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 具備電腦文書操作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熱忱者。 (四) 具社福機構服務相關經驗者佳。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4年6月13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詳細完整,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方式應徵。 (二)非現職人員請於上開期限內(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最後在職職務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佐證資料,郵寄「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人事機構收」(地址: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並註明應徵者姓名、應徵職缺(護理科書記)、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帳號;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三)本職缺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五)連絡人:04-7258131分機253人事機構吳小姐。 ※備註: 一、初審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甄試。 二、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報名參加甄審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錄取人員報到時須繳交最近3個月新進人員身體健康檢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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