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4/05/30
刊登起迄日 114/05/29 ~ 114/06/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
工作內容 一、協助辦理新聞聯繫及行銷宣傳相關事宜 二、公報(法規) 、公務出國報告及政府出版品行政作業事項 三、本署社群平台相關事宜 四、青年故事館廣播節目相關業務 五、國會新聞及綜合小組綜合業務窗口及公文登記桌。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且非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現職約用人員者: (一) 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具備英檢證明或相當等級語言檢定考試及格者尤佳(如有,請附證明文件)。 (三) 具撰擬文稿能力、精通電腦文書處理(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四) 具專案計畫規劃、活動辦理、客服管理之相關經驗或實績者尤佳。 二、無下列情事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本署各級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截止日前將資料表電子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郵寄上開資料表紙本暨下列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為節能減碳請以雙面列印及使用1個燕尾夾依序裝訂): 1.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約用人員應徵履歷表(含中文自傳及照片並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紙本郵寄地址: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至100218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生涯組約用人員職務」。 二、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四、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五、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 六、薪資:280薪點(月支報酬學士新臺幣38,948元;碩士41,173元)起,另須自付勞、健保等自提費用。 七、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八、新進人員得先予試用,試用期間以3個月為限。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予以進用;不合格者,不予進用。 九、本案聯絡人:江小姐,聯絡電話:02-77366957;相關工作內容詢問,請逕洽國會新聞及綜合小組高科長,聯絡電話:02-7736-5595,聯絡地址:100218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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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5/3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9 ~ 114/06/09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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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協助辦理新聞聯繫及行銷宣傳相關事宜 二、公報(法規) 、公務出國報告及政府出版品行政作業事項 三、本署社群平台相關事宜 四、青年故事館廣播節目相關業務 五、國會新聞及綜合小組綜合業務窗口及公文登記桌。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且非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現職約用人員者: (一) 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具備英檢證明或相當等級語言檢定考試及格者尤佳(如有,請附證明文件)。 (三) 具撰擬文稿能力、精通電腦文書處理(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四) 具專案計畫規劃、活動辦理、客服管理之相關經驗或實績者尤佳。 二、無下列情事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本署各級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截止日前將資料表電子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郵寄上開資料表紙本暨下列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為節能減碳請以雙面列印及使用1個燕尾夾依序裝訂): 1.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約用人員應徵履歷表(含中文自傳及照片並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紙本郵寄地址: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至100218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生涯組約用人員職務」。 二、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四、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五、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 六、薪資:280薪點(月支報酬學士新臺幣38,948元;碩士41,173元)起,另須自付勞、健保等自提費用。 七、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八、新進人員得先予試用,試用期間以3個月為限。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予以進用;不合格者,不予進用。 九、本案聯絡人:江小姐,聯絡電話:02-77366957;相關工作內容詢問,請逕洽國會新聞及綜合小組高科長,聯絡電話:02-7736-5595,聯絡地址:100218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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