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組長
| 公告日 | 114/05/30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29 ~ 114/06/04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
| 職稱 | 組長 |
| 職系 | 人事行政 |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 縣市 | 新竹縣 |
| 工作地點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人事室(302058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一段2號) |
| 工作內容 | 一、人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 經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現敘人事行政職系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具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資格。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 未具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並於「我的簡歷:其他補充說明」及「我的履歷:簡要自述」敘明與應徵職缺相關經歷,依前開程序完成應徵資料登錄確認後,點選【應徵職缺】。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 PDF電子檔上傳): (一)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二)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 (三)其他相關資料。 三、聯絡人:黃小姐(聯絡電話:03-6677600分機531044) 四、本項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五、本職缺將擇優通知面談,並依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甄審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組員
114/05/15~114/05/29
|
公告日期
114/05/3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9 ~ 114/06/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職稱
組長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一、人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現敘人事行政職系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具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資格。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 未具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並於「我的簡歷:其他補充說明」及「我的履歷:簡要自述」敘明與應徵職缺相關經歷,依前開程序完成應徵資料登錄確認後,點選【應徵職缺】。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 PDF電子檔上傳): (一)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二)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 (三)其他相關資料。 三、聯絡人:黃小姐(聯絡電話:03-6677600分機531044) 四、本項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五、本職缺將擇優通知面談,並依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甄審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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