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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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29 ~ 114/06/0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教育部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
工作內容 | 辦理技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具學士或碩士學位。 二、具相關行政工作經驗者優先錄取。 三、具備相關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 四、其他事項: 1.依照「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其薪點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研究助理(學士學位6等280薪點)或助理研究員(碩士學位7等328薪點),估算每月薪資約為新臺幣38,948元或45,624元。 2.本職務係代理專員請假/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聘期自114年6月16日起至115年1月16日止(實際代理期間仍依被代理同仁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為準),倘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濟)。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格式不限,惟請附照片,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與電子郵件信箱)、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工作服務證明等資料,於114年6月4日前(同有效期間截止日),以掛號郵件寄送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鄭科長淑真收(地址: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擇優面談,面談時間將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三、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鄭科長淑真,電話:(02)7736-6173。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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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3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9 ~ 114/06/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教育部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技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具學士或碩士學位。 二、具相關行政工作經驗者優先錄取。 三、具備相關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 四、其他事項: 1.依照「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其薪點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研究助理(學士學位6等280薪點)或助理研究員(碩士學位7等328薪點),估算每月薪資約為新臺幣38,948元或45,624元。 2.本職務係代理專員請假/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聘期自114年6月16日起至115年1月16日止(實際代理期間仍依被代理同仁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為準),倘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格式不限,惟請附照片,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與電子郵件信箱)、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工作服務證明等資料,於114年6月4日前(同有效期間截止日),以掛號郵件寄送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鄭科長淑真收(地址: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擇優面談,面談時間將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三、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鄭科長淑真,電話:(02)7736-6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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