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約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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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29 ~ 114/06/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
職稱 | 約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學士班各類管道(含大學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運動績優學生單獨招生、音樂學系單獨招生、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及其他外加名額招生管道)招生業務、預算編列與核銷及相關法規修訂。 二、 辦理高教深耕計畫─提升弱勢學生助學機會。 三、 組內經費管理。 四、 組內設備管理。 五、 組內資訊安全管理。 六、 協助組內各項招生業務、招生活動。 七、 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士(含)以上畢業學歷。 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網頁管理及公文文書寫作,具獨立作業及業務執行能力。 三、認真負責,工作細心,並具良好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能力。 |
聯絡方式 | 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於114年6月16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寄(送)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務處招生與宣傳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 一、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 二、學士(含)以上各階段學歷證書影本。 三、工作經歷(服務或離職證明)表現或專業證照、專長證明文件(含英文能力測驗證明)等,無則免附。 逾期或上列第一、二項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甄選及聯絡方式: 一、 初審通過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 二、 錄取人員薪資依本項職務代理人待遇比照約用行政組員職級,每月薪資36,860元,上班時間悉依本校規定辦理。 三、 本職缺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備取人員2名,於正取人員棄權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聯絡電話:02-27321104分機82221洽林組長。 114年7月9日至115年2月8日,原職務人復職時,本職務代理人員應即離職,不得有任何異議。 |
聯絡Email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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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3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9 ~ 114/06/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職稱
約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學士班各類管道(含大學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運動績優學生單獨招生、音樂學系單獨招生、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及其他外加名額招生管道)招生業務、預算編列與核銷及相關法規修訂。 二、 辦理高教深耕計畫─提升弱勢學生助學機會。 三、 組內經費管理。 四、 組內設備管理。 五、 組內資訊安全管理。 六、 協助組內各項招生業務、招生活動。 七、 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士(含)以上畢業學歷。 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網頁管理及公文文書寫作,具獨立作業及業務執行能力。 三、認真負責,工作細心,並具良好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能力。
聯絡方式
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於114年6月16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寄(送)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務處招生與宣傳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 一、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 二、學士(含)以上各階段學歷證書影本。 三、工作經歷(服務或離職證明)表現或專業證照、專長證明文件(含英文能力測驗證明)等,無則免附。 逾期或上列第一、二項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甄選及聯絡方式: 一、 初審通過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 二、 錄取人員薪資依本項職務代理人待遇比照約用行政組員職級,每月薪資36,860元,上班時間悉依本校規定辦理。 三、 本職缺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備取人員2名,於正取人員棄權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聯絡電話:02-27321104分機82221洽林組長。 114年7月9日至115年2月8日,原職務人復職時,本職務代理人員應即離職,不得有任何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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