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民雄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行政助理
公告日 | 114/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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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01 ~ 114/06/0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民雄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
職稱 | 行政助理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嘉義縣 |
工作地點 | 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81號。 |
工作內容 | 一、資源班行政助理之工作內容應依工作手冊中內容及主管單位人員指導確實執行。(詳簡章內容附件1) 二、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不得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且具大學以上畢業之學歷者。(進用後發現於任用前已有各款情事之一者,應自起聘日追溯撤銷進用) 一、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 二、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 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11條、第13條及第14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所稱不得進(任、聘、僱)用之情形。 |
聯絡方式 | (05)2267120分機235,聯絡人:特教組鄭小姐。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擇優錄取。倘報名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需退還報名文件,請自備回郵信封否則不予退件。 二、報名者應檢附下列應繳證件,以A4紙張影本並依序裝訂,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報名表、切結書、簡歷表除外)。請於114年6月5日(星期四)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學校地址:621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81號「國立民雄高級農工職業學校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資源班行政助理職缺)。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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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0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1 ~ 114/06/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民雄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職稱
行政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資源班行政助理之工作內容應依工作手冊中內容及主管單位人員指導確實執行。(詳簡章內容附件1) 二、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不得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且具大學以上畢業之學歷者。(進用後發現於任用前已有各款情事之一者,應自起聘日追溯撤銷進用) 一、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 二、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 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11條、第13條及第14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所稱不得進(任、聘、僱)用之情形。
聯絡方式
(05)2267120分機235,聯絡人:特教組鄭小姐。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擇優錄取。倘報名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需退還報名文件,請自備回郵信封否則不予退件。 二、報名者應檢附下列應繳證件,以A4紙張影本並依序裝訂,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報名表、切結書、簡歷表除外)。請於114年6月5日(星期四)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學校地址:621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81號「國立民雄高級農工職業學校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資源班行政助理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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