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科員
公告日 | 114/06/02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02 ~ 114/06/0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警佐1階至警正3階 |
縣市 | 宜蘭縣 |
工作地點 |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或所屬各大隊及分隊。 |
工作內容 | 辦理災害預防、災害搶救及緊急救護等消防相關業務。 |
資格條件 | (一)參加114年各消防機關定期請調作業獲列推薦名單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三)無內政部消防署「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規定」第10點各款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114年6月6日報名截止。應徵注意事項: 1.應徵前務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 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大頭照。 2.再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 >「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再次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 得履歷資料。 3.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五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 均請掃描pdf檔方式檢附,如無免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報名截止日期:114年6月6日止,逾期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三)聯絡電話:(03)9365027轉2103李小姐。 (四)本次甄選職缺合於初審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或測驗時間及地點,不合者恕不退件、通知。 (五)本次甄審分數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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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2 ~ 114/06/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無
職等
警佐1階至警正3階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災害預防、災害搶救及緊急救護等消防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參加114年各消防機關定期請調作業獲列推薦名單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三)無內政部消防署「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規定」第10點各款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114年6月6日報名截止。應徵注意事項: 1.應徵前務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 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大頭照。 2.再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 >「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再次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 得履歷資料。 3.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五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 均請掃描pdf檔方式檢附,如無免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報名截止日期:114年6月6日止,逾期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三)聯絡電話:(03)9365027轉2103李小姐。 (四)本次甄選職缺合於初審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或測驗時間及地點,不合者恕不退件、通知。 (五)本次甄審分數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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