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科員

公告日 114/06/02
刊登起迄日 114/06/02 ~ 114/06/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職等 警佐1階至警正3階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或所屬各大隊及分隊。
工作內容 辦理災害預防、災害搶救及緊急救護等消防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參加114年各消防機關定期請調作業獲列推薦名單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三)無內政部消防署「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規定」第10點各款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114年6月6日報名截止。應徵注意事項: 1.應徵前務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 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大頭照。 2.再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 >「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再次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 得履歷資料。 3.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五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 均請掃描pdf檔方式檢附,如無免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報名截止日期:114年6月6日止,逾期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三)聯絡電話:(03)9365027轉2103李小姐。 (四)本次甄選職缺合於初審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或測驗時間及地點,不合者恕不退件、通知。 (五)本次甄審分數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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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2 ~ 114/06/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職等

警佐1階至警正3階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辦理災害預防、災害搶救及緊急救護等消防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參加114年各消防機關定期請調作業獲列推薦名單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三)無內政部消防署「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規定」第10點各款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114年6月6日報名截止。應徵注意事項: 1.應徵前務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 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大頭照。 2.再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 >「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再次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 得履歷資料。 3.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五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 均請掃描pdf檔方式檢附,如無免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報名截止日期:114年6月6日止,逾期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三)聯絡電話:(03)9365027轉2103李小姐。 (四)本次甄選職缺合於初審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或測驗時間及地點,不合者恕不退件、通知。 (五)本次甄審分數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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