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屏東市清潔隊
清潔隊員
公告日 | 114/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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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02 ~ 114/06/0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屏東縣屏東市清潔隊 |
職稱 | 清潔隊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屏東縣 |
工作地點 | 屏東市。 |
工作內容 | 本隊車輛駕駛工作及業務範圍各項清潔工作。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年滿20歲以上(民國94年06月10日〈含當日〉以前出生),性別不拘,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 二、高中(職)、五專(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者。 三、體力足以勝任上列第三條工作事項,具工作熱忱,合群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者。 四、本次甄選準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國籍法第20條相關規定,且無下列情事之一者,始得報名: (一)曾在公務機構工作,受免職或解僱處分者。 (二)吸毒或注射毒品者。 (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逃逸或酒駕被取締紀錄在案者。 |
聯絡方式 | 08-7361317何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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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2 ~ 114/06/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縣屏東市清潔隊
職稱
清潔隊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本隊車輛駕駛工作及業務範圍各項清潔工作。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年滿20歲以上(民國94年06月10日〈含當日〉以前出生),性別不拘,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 二、高中(職)、五專(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者。 三、體力足以勝任上列第三條工作事項,具工作熱忱,合群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者。 四、本次甄選準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國籍法第20條相關規定,且無下列情事之一者,始得報名: (一)曾在公務機構工作,受免職或解僱處分者。 (二)吸毒或注射毒品者。 (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逃逸或酒駕被取締紀錄在案者。
聯絡方式
08-7361317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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