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溪湖地政事務所
課員

公告日 114/06/02
刊登起迄日 114/06/02 ~ 114/06/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溪湖地政事務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彰化縣溪湖鎮大公路99號
工作內容 1.辦理土地登記審查及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預估7月18日出缺)
資格條件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三等考試(含委升薦任官等考試、訓練合格)及格,經地政職系銓敘審定有案之現職公務人員。 2.敘委任第5職等(PS:需配合考試/訓練等級之資格條件)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聯絡方式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將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  者視同資格不符。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必要時通知參加面試(或電話訪談);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person.chcg.gov.tw/latestevent/index?Parser=9,5,18)首頁 ; 徵才資訊 ; 本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5.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該所聯絡人:第一課楊課長,(04)8813119轉分機111。 備註: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課員
114/05/21~11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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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2 ~ 114/06/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溪湖地政事務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1.辦理土地登記審查及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預估7月18日出缺)

資格條件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三等考試(含委升薦任官等考試、訓練合格)及格,經地政職系銓敘審定有案之現職公務人員。 2.敘委任第5職等(PS:需配合考試/訓練等級之資格條件)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聯絡方式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將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  者視同資格不符。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必要時通知參加面試(或電話訪談);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person.chcg.gov.tw/latestevent/index?Parser=9,5,18)首頁 ; 徵才資訊 ; 本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5.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該所聯絡人:第一課楊課長,(04)8813119轉分機111。 備註: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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