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消防局
隊員

公告日 114/06/02
刊登起迄日 114/06/02 ~ 114/06/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南投縣政府消防局
職稱 隊員
職系
職等 警佐3階至警佐1階或警正4階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地點 南投縣政府消防局所屬分隊
工作內容 消防救災救護專業工作
資格條件 一、積極條件: (一)參加各消防機關定期請調作業獲列推薦名單者。 (二)服務年資(以114年4月30日為基準日)1年以上。 (三)最近5年考績1年列甲等,4年列乙等以上。 (四)個人資績分數(以114年4月30日為基準日)依「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評列順序一覽表」所訂評分標準績分達9分以上者。 (五)經服務機關核定符合「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規定」第10點第2項規定情形之一者,得不受前述(二)、(三)、(四)款之限制。 二、消極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甄選: (一)最近5年內考績曾列丙等或連續3年考績列乙等。 (二)最近5年內曾記一大過以上之處分。 (三)最近5年內因品操曾記過一次以上之處分。 (四)最近5年內曾受懲戒處分。 (五)最近5年內曾因案停職、受刑之宣告或涉嫌刑事案件經提起公訴。
聯絡方式 一、無須寄送紙本資料。 二、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一)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大貨車駕照、水上救生員證、EMT1證書及相關訓練進修證件,請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另亦請將檔案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並來電確認) (二) 所填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報名期限:自114年6月2日至114年6月6日止。(逾期不受理) 四、受理單位:南投縣政府消防局人事室王小姐。 五、聯絡電話:049-2226119-560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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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6/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2 ~ 114/06/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南投縣政府消防局

職稱

隊員

職系

職等

警佐3階至警佐1階或警正4階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內容

消防救災救護專業工作

資格條件

一、積極條件: (一)參加各消防機關定期請調作業獲列推薦名單者。 (二)服務年資(以114年4月30日為基準日)1年以上。 (三)最近5年考績1年列甲等,4年列乙等以上。 (四)個人資績分數(以114年4月30日為基準日)依「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評列順序一覽表」所訂評分標準績分達9分以上者。 (五)經服務機關核定符合「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規定」第10點第2項規定情形之一者,得不受前述(二)、(三)、(四)款之限制。 二、消極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甄選: (一)最近5年內考績曾列丙等或連續3年考績列乙等。 (二)最近5年內曾記一大過以上之處分。 (三)最近5年內因品操曾記過一次以上之處分。 (四)最近5年內曾受懲戒處分。 (五)最近5年內曾因案停職、受刑之宣告或涉嫌刑事案件經提起公訴。

聯絡方式

一、無須寄送紙本資料。 二、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一)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大貨車駕照、水上救生員證、EMT1證書及相關訓練進修證件,請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另亦請將檔案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並來電確認) (二) 所填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報名期限:自114年6月2日至114年6月6日止。(逾期不受理) 四、受理單位:南投縣政府消防局人事室王小姐。 五、聯絡電話:049-2226119-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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