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永康地政事務所
課員

公告日 114/06/02
刊登起迄日 114/06/02 ~ 114/06/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南市永康地政事務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臺南市永康區文化路55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登記案件審查及校對等相關業務。 二、承辦相關公文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符合調任該職務任用資格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檢附資料:(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專區」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下載」)。(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最新派令。(5)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掃描影本。 二、採線上報名恕不接受紙本報名,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專區」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頁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應附證明文件;意者請於截止日前備齊上述資料,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6)2328565#502人事室。 三、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者及未予面試者,不另行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 四、為節能減碳,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交通工具。 五、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徵才專區項下。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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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2 ~ 114/06/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南市永康地政事務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登記案件審查及校對等相關業務。 二、承辦相關公文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符合調任該職務任用資格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檢附資料:(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專區」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下載」)。(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最新派令。(5)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掃描影本。 二、採線上報名恕不接受紙本報名,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專區」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頁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應附證明文件;意者請於截止日前備齊上述資料,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6)2328565#502人事室。 三、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者及未予面試者,不另行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 四、為節能減碳,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交通工具。 五、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徵才專區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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