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竹山鎮公所
課員

公告日 114/06/02
刊登起迄日 114/06/02 ~ 114/06/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南投縣竹山鎮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地點 南投縣竹山鎮公所(南投縣竹山鎮公所路100號)及所轄地區。
工作內容 辦理本所工務課相關工作及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現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線上應徵:請於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請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下列證明文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影本 4、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如已於My Data編輯完畢則免附) 7、英語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8、資料如無法上傳,請電知承辦人後另寄至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主旨請敘明【應徵工務課經建行政課員】,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方式處理,無法參加甄選) (三)、注意事項: 1、所送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個人證件如有偽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2、資料初審合格者如有面試需求,再另行通知;不合格者不予通知,連絡電話:049-2642175-211(曾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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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2 ~ 114/06/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南投縣竹山鎮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內容

辦理本所工務課相關工作及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現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線上應徵:請於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請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下列證明文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影本 4、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如已於My Data編輯完畢則免附) 7、英語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8、資料如無法上傳,請電知承辦人後另寄至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主旨請敘明【應徵工務課經建行政課員】,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方式處理,無法參加甄選) (三)、注意事項: 1、所送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個人證件如有偽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2、資料初審合格者如有面試需求,再另行通知;不合格者不予通知,連絡電話:049-2642175-211(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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