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組員
公告日 | 114/06/02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02 ~ 114/06/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200號(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委外人力履約管理。 二、辦理對外營運場館空間管理。 三、辦理一般庶務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或依「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規定得調任綜合行政之職系,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情事。 三、具備工作熱忱及團隊合作精神且能配合業務需要假日輪值或加班。 |
聯絡方式 | 一、應徵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徵無紙化作業,請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依職缺應徵步驟完成線上報名手續(按:另請於該系統上傳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採購人員證書或其他專長證件掃描檔)。 (二)應徵前請務必檢視各項人事資料(例:聯絡電話)是否正確無訛,以免影響個人權益(按: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填寫自傳)。 (三)所附證件掃描檔如為偽(變)造者,其行政及刑事相關責任應由應徵者自負。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若干名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予通知。 三、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限。 四、聯絡電話:(02)86772727分機588,人事室陳小姐;如欲洽詢實際工作內容,請撥分機801營運行政組龔組長。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6/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2 ~ 114/06/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委外人力履約管理。 二、辦理對外營運場館空間管理。 三、辦理一般庶務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或依「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規定得調任綜合行政之職系,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情事。 三、具備工作熱忱及團隊合作精神且能配合業務需要假日輪值或加班。
聯絡方式
一、應徵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徵無紙化作業,請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依職缺應徵步驟完成線上報名手續(按:另請於該系統上傳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採購人員證書或其他專長證件掃描檔)。 (二)應徵前請務必檢視各項人事資料(例:聯絡電話)是否正確無訛,以免影響個人權益(按: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填寫自傳)。 (三)所附證件掃描檔如為偽(變)造者,其行政及刑事相關責任應由應徵者自負。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若干名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予通知。 三、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限。 四、聯絡電話:(02)86772727分機588,人事室陳小姐;如欲洽詢實際工作內容,請撥分機801營運行政組龔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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