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書記

公告日 114/06/02
刊登起迄日 114/06/02 ~ 114/06/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職稱 書記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蘆竹區中山路108巷36號(距中山高南崁交流道約2公里),位於南崁國中高中附近。
工作內容 (一) 檔案管理。 (二) 小額採購。 (三) 與家童有關之財物管理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如團膳業務、資源連結等)。
資格條件 (一)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之現職公務人員,且須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同職組各職系職務間得予調任)。 (二) 熟悉公文及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三) 學經歷: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役)。 (四) 具耐心、細心、規劃及協調溝通能力。 (五) 專業專長:excel、word等電腦文書能力。
聯絡方式 (一) 聯絡人:人事室胡小姐03-3222084-203或行政室蔡室主任03-3525634-209。 (二) 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事求人-我要應徵,並檢附相關學經訓練證明文件及公務人員履歷表。 (三) 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6/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2 ~ 114/06/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職稱

書記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 檔案管理。 (二) 小額採購。 (三) 與家童有關之財物管理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如團膳業務、資源連結等)。

資格條件

(一)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之現職公務人員,且須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同職組各職系職務間得予調任)。 (二) 熟悉公文及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三) 學經歷: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役)。 (四) 具耐心、細心、規劃及協調溝通能力。 (五) 專業專長:excel、word等電腦文書能力。

聯絡方式

(一) 聯絡人:人事室胡小姐03-3222084-203或行政室蔡室主任03-3525634-209。 (二) 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事求人-我要應徵,並檢附相關學經訓練證明文件及公務人員履歷表。 (三) 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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