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
學務創新人員(預估缺)

公告日 114/06/02
刊登起迄日 114/06/02 ~ 114/06/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學務創新人員(預估缺)
職系
職等 約僱四等250薪點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38號)
工作內容 工作項目: (一)安全校園生活之促進維護及危機管理。35% (二)學生發展及自我實現之促進。25% (三)公民教育之實踐及學習。10% (四)學務工作之創新及專業化。10% (五)學生生活輔導及品德教育實踐10%。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僱用期間: (一)自114年7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滿,服務成績優良者得予續僱)。 (二)本案人員為約僱人員性質,屬於定期性或輔助性人力,若計畫結束應相對減列,若僱用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實際到職日應以桃園市政府核定僱用日期為準;約僱人員進用及考核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進用及考核要點」辦理。 工作時間: (一)配合學校作息,須配合假日或夜間值班,加班或值班時數得於無勤務時補休。 (二)與現有教官人數合併計算值勤人力,並參照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軍訓人員值勤規定辦理。 計酬方式: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辦理,以約僱四等250薪點給薪,折合月薪新臺幣34,775元。
資格條件 (一)積極條件: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具有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2.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二)消極條件: 1.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及第六項規定情事者。 2.無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進用及考核要點第五點第一項迴避進用之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八款及第十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報名表件及方式:請務必填寫本校報名表件 (一)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報名表請由本校人事室首頁http://www.tysh.ty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10/最新消息下載表格使用,現場或郵寄報名者請用A4白色紙張依序裝訂;採線上報名者請依序掃描成一個電子檔上傳): 1.報名表(請填妥並簽名)。 2.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3.學歷證件影本。 4.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學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服務證明書影本。(無則免附) 5.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得於114年6月13日前補附)。 6.值班同意書。 7.切結書。 8.特殊身分證明文件(例如原住民…等,無則免附) (二)報名方式,以下二者擇一即可: 1.線上應徵﹕請於本(114)年6月1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 ,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須上傳報名佐證文件電子檔(如上述第(一)款所列)始完成報名。 2.採現場繳件報名或通訊報名:請自行至本校人事室首頁「最新消息」下載填具報名表及檢附相關佐證文件,於114年6月10日16:00前,將報名表件以下列方式擇一送達: (1)親自送達或以掛號郵寄至本校人事室(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38號 人事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員」。 (2)將報名表及相關佐證文件電子檔(如上述第(一)款所列),寄至本校人事室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員」。 甄選評分項目及分數比率: (一)審查合格後擇適合本校業務需求者參加甄選,參加甄選名單預計於114年6月11日後以電話個別通知,敬請務必留下電話聯絡方式,並保持暢通,以免影響權益。 (二)甄選評分項目:面試(所佔分數比率100%)。 甄選完成後,將甄選結果報請桃園市政府核定正、備取人員名單後,公告於本校網站;正取人員逾時未報到及未完成簽約手續者,視同棄權,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異議,正取人員於僱用期間起3個月內中途離職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3-3946001-6141.6009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學務創新人員(預估缺)
114/05/21~1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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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2 ~ 114/06/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學務創新人員(預估缺)

職系

職等

約僱四等250薪點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工作項目: (一)安全校園生活之促進維護及危機管理。35% (二)學生發展及自我實現之促進。25% (三)公民教育之實踐及學習。10% (四)學務工作之創新及專業化。10% (五)學生生活輔導及品德教育實踐10%。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僱用期間: (一)自114年7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滿,服務成績優良者得予續僱)。 (二)本案人員為約僱人員性質,屬於定期性或輔助性人力,若計畫結束應相對減列,若僱用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實際到職日應以桃園市政府核定僱用日期為準;約僱人員進用及考核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進用及考核要點」辦理。 工作時間: (一)配合學校作息,須配合假日或夜間值班,加班或值班時數得於無勤務時補休。 (二)與現有教官人數合併計算值勤人力,並參照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軍訓人員值勤規定辦理。 計酬方式: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辦理,以約僱四等250薪點給薪,折合月薪新臺幣34,775元。

資格條件

(一)積極條件: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具有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2.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二)消極條件: 1.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及第六項規定情事者。 2.無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進用及考核要點第五點第一項迴避進用之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八款及第十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報名表件及方式:請務必填寫本校報名表件 (一)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報名表請由本校人事室首頁http://www.tysh.ty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10/最新消息下載表格使用,現場或郵寄報名者請用A4白色紙張依序裝訂;採線上報名者請依序掃描成一個電子檔上傳): 1.報名表(請填妥並簽名)。 2.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3.學歷證件影本。 4.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學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服務證明書影本。(無則免附) 5.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得於114年6月13日前補附)。 6.值班同意書。 7.切結書。 8.特殊身分證明文件(例如原住民…等,無則免附) (二)報名方式,以下二者擇一即可: 1.線上應徵﹕請於本(114)年6月1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 ,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須上傳報名佐證文件電子檔(如上述第(一)款所列)始完成報名。 2.採現場繳件報名或通訊報名:請自行至本校人事室首頁「最新消息」下載填具報名表及檢附相關佐證文件,於114年6月10日16:00前,將報名表件以下列方式擇一送達: (1)親自送達或以掛號郵寄至本校人事室(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38號 人事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員」。 (2)將報名表及相關佐證文件電子檔(如上述第(一)款所列),寄至本校人事室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員」。 甄選評分項目及分數比率: (一)審查合格後擇適合本校業務需求者參加甄選,參加甄選名單預計於114年6月11日後以電話個別通知,敬請務必留下電話聯絡方式,並保持暢通,以免影響權益。 (二)甄選評分項目:面試(所佔分數比率100%)。 甄選完成後,將甄選結果報請桃園市政府核定正、備取人員名單後,公告於本校網站;正取人員逾時未報到及未完成簽約手續者,視同棄權,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異議,正取人員於僱用期間起3個月內中途離職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3-3946001-6141.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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