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興中國民中學
約僱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4/06/03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03 ~ 114/06/09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宜蘭縣立興中國民中學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
| 縣市 | 宜蘭縣 |
| 工作地點 | 宜蘭縣五結鄉上四村中正東路50號(宜蘭縣立興中國民中學)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本校出納、人事佐理業務等相關行政事務。 (二)辦理本校獎學基金相關行政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實際工作由學校視實際需要指派之)。 工作待遇:以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月酬五等280 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8,948元僱用。 |
| 資格條件 | (一)基本條件:未具雙重以上(含)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及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特殊條件限制: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三)學經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曾有在學校服務之經驗者尤佳(請附相關證明)。 |
| 聯絡方式 |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方式: (一)詳細簡章請至本校網站https://www.scjh.ilc.edu.tw/ 或宜蘭縣政府教育處網站(網址:https://www.ilc.edu.tw/公告下載 (二)如有報名疑義請洽03-9653453分機41或51王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6/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3 ~ 114/06/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立興中國民中學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校出納、人事佐理業務等相關行政事務。 (二)辦理本校獎學基金相關行政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實際工作由學校視實際需要指派之)。 工作待遇:以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月酬五等280 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8,948元僱用。
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未具雙重以上(含)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及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特殊條件限制: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三)學經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曾有在學校服務之經驗者尤佳(請附相關證明)。
聯絡方式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方式: (一)詳細簡章請至本校網站https://www.scjh.ilc.edu.tw/ 或宜蘭縣政府教育處網站(網址:https://www.ilc.edu.tw/公告下載 (二)如有報名疑義請洽03-9653453分機41或51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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