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秘書
公告日 | 113/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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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26 ~ 113/12/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
職稱 | 秘書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200號(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
工作內容 | 一、機關幕僚長,襄助館長綜理館務及督導所屬員工。 二、綜核文稿、主持或代表本館出席相關會議。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地方特考三等、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含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或依「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規定得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現職薦任官等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 條迴避任用、第28 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 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不得任用及限制轉調之情形者。 三、具3年(含)以上主管職務資歷(不含代理主管),且最近4年年終考績需3年甲等。 四、需具備採購證照(基礎級以上)。 五、具文化藝術類館舍或空間管理、經營或規劃,或文化政策、文化活動規劃辦理等相關經驗,累計3年以上經驗。 六、具行政文書核稿、邏輯分析、問題解決及溝通協調能力。 七、具外語檢定證明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應徵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徵無紙化作業,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依職缺應徵步驟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完成授權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按: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以下資料未完整上傳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 (5)最近一次銓審函。 (6)最近4年考績通知書。 (7)採購人員證書。 (8)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二)應徵前請務必檢視各項人事資料(例:聯絡電話)是否正確無訛,以免影響個人權益(按: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填寫自傳,不得空白)。 (三)所附證件掃描檔如為偽(變)造者,其行政及刑事相關責任應由應徵者自負。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若干名到館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予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限。 四、聯絡電話:(02)86772727分機588,人事室賴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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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6 ~ 113/12/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職稱
秘書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機關幕僚長,襄助館長綜理館務及督導所屬員工。 二、綜核文稿、主持或代表本館出席相關會議。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地方特考三等、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含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或依「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規定得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現職薦任官等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 條迴避任用、第28 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 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不得任用及限制轉調之情形者。 三、具3年(含)以上主管職務資歷(不含代理主管),且最近4年年終考績需3年甲等。 四、需具備採購證照(基礎級以上)。 五、具文化藝術類館舍或空間管理、經營或規劃,或文化政策、文化活動規劃辦理等相關經驗,累計3年以上經驗。 六、具行政文書核稿、邏輯分析、問題解決及溝通協調能力。 七、具外語檢定證明尤佳。
聯絡方式
一、應徵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徵無紙化作業,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依職缺應徵步驟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完成授權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按: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以下資料未完整上傳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 (5)最近一次銓審函。 (6)最近4年考績通知書。 (7)採購人員證書。 (8)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二)應徵前請務必檢視各項人事資料(例:聯絡電話)是否正確無訛,以免影響個人權益(按: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填寫自傳,不得空白)。 (三)所附證件掃描檔如為偽(變)造者,其行政及刑事相關責任應由應徵者自負。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若干名到館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予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限。 四、聯絡電話:(02)86772727分機588,人事室賴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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