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辦事員

公告日 114/06/03
刊登起迄日 114/06/03 ~ 114/06/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工作內容 一、公文總發(發文)、監印、校對、逾期公文之稽催及編目業務。 二、辦理檔案管理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特考特用等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三、具服務熱誠、敬業精神及熟悉電腦處理者。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本次公開甄選,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候補2名人員依序遞補員公開甄選職缺。聯絡電話:02-87897158-7145林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辦事員
114/05/09~11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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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3 ~ 114/06/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公文總發(發文)、監印、校對、逾期公文之稽催及編目業務。 二、辦理檔案管理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特考特用等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三、具服務熱誠、敬業精神及熟悉電腦處理者。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本次公開甄選,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候補2名人員依序遞補員公開甄選職缺。聯絡電話:02-87897158-7145林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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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09~11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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