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約僱工程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1/26
刊登起迄日 113/11/26 ~ 113/12/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職稱 約僱工程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280薪點(折合新臺幣約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08220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0~13樓
工作內容 一、公園綠地移撥及點交相關業務。 二、公園綠地綠美化、修繕、維護管理及天然災害搶修工程。 三、公園綠地違規裁罰及相關業務。 四、公有空地認養管理及認養人參訪。 五、公園綠地維管設備維護保養【含機車、除草機等(含採購)】。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 114年6月1日止,或約僱原因消失前1日止。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 二、具有行政機關工作經驗並有證明文件為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1.最高學歷證件、2.身分證正反面、3.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4.曾任職政府機關者請附證明文件,上述資料請掃描為同一pdf檔後再上傳系統。 二、本職缺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以簡訊方式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所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甄選結果將公布於本所網站開放資訊專區周知。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聯絡人及聯絡電話:郭小姐(02)23064468分機343。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2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6 ~ 113/12/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職稱

約僱工程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280薪點(折合新臺幣約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公園綠地移撥及點交相關業務。 二、公園綠地綠美化、修繕、維護管理及天然災害搶修工程。 三、公園綠地違規裁罰及相關業務。 四、公有空地認養管理及認養人參訪。 五、公園綠地維管設備維護保養【含機車、除草機等(含採購)】。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 114年6月1日止,或約僱原因消失前1日止。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 二、具有行政機關工作經驗並有證明文件為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1.最高學歷證件、2.身分證正反面、3.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4.曾任職政府機關者請附證明文件,上述資料請掃描為同一pdf檔後再上傳系統。 二、本職缺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以簡訊方式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所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甄選結果將公布於本所網站開放資訊專區周知。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聯絡人及聯絡電話:郭小姐(02)23064468分機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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