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分署
技工
公告日 | 114/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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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03 ~ 114/09/03 |
機關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分署 |
職稱 | 技工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新竹市, 新竹縣 |
工作地點 | 可能依機關用人單位考量,分派至本分署或水情中心服務:本分署(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水情中心(新竹縣莊敬南路201號) |
工作內容 | 1.協助收發文、公文傳遞、文書處理及庶務管理工作。 2.公文檔案建檔、卷宗整理。 3.檔案管理、物品管理、消耗品管理 4.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現職中央所屬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2.具備基本電腦及文書處理能力。 3.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4.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
聯絡方式 | 1. 薪資待遇:官職等:工友俸點90-150;技工、駕駛俸點90-170(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核給)。 2. 履歷表1份(含自傳),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3. 一律通訊報名,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3日止,以掛號寄至「新竹市北大路97號秘書室」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甄選技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4. 應檢附資料:請檢附以下資料,以A4紙規格依序裝訂,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1)履歷表(如附件),並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資料影本。 (5)相關證照或獎懲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5. 面試: (1)書面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不另通知;倘有逾期申請、資格不符、證件不齊及不符用人需求之情事,怒不受理,人員報名之資料不另退還。 (2)本分署得視人員報名與甄審情況延長本公告期限,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1至3名(候補期間3個月),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 (3)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正式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分署通知到職任用。 6. 本案聯絡人:秘書室葉小姐03-5322334轉28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6/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3 ~ 114/09/03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分署
職稱
技工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新竹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1.協助收發文、公文傳遞、文書處理及庶務管理工作。 2.公文檔案建檔、卷宗整理。 3.檔案管理、物品管理、消耗品管理 4.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現職中央所屬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2.具備基本電腦及文書處理能力。 3.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4.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聯絡方式
1. 薪資待遇:官職等:工友俸點90-150;技工、駕駛俸點90-170(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核給)。 2. 履歷表1份(含自傳),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3. 一律通訊報名,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3日止,以掛號寄至「新竹市北大路97號秘書室」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甄選技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4. 應檢附資料:請檢附以下資料,以A4紙規格依序裝訂,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1)履歷表(如附件),並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資料影本。 (5)相關證照或獎懲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5. 面試: (1)書面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不另通知;倘有逾期申請、資格不符、證件不齊及不符用人需求之情事,怒不受理,人員報名之資料不另退還。 (2)本分署得視人員報名與甄審情況延長本公告期限,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1至3名(候補期間3個月),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 (3)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正式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分署通知到職任用。 6. 本案聯絡人:秘書室葉小姐03-5322334轉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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