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女子高級中學
臨時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
公告日期
114/06/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3 ~ 114/06/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屏東女子高級中學
職稱
臨時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一)學生輔導法第四條第二項所訂事項。 (二)提供教師與家長輔導專業諮詢及協助。 (三)協助宣導教師心理健康、壓力調適、情緒管理、性侵、家暴、精神疾患等議題相關知能。 (四)協助學校輔導室進行個案諮商與團體諮商。 (五)協助學校評估高風險學生。 (六)協助個案管理。 (七)參與個案輔導會議。 (八)學生與其家庭、社會環境之評估及協助。 (九)個案諮商與心理治療。 (十)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 (十一)提供學校輔導諮詢服務。 (十二)學習診斷與輔導。 (十三)進行特殊個案學生之安置。 (十四)個案資源運用與整合。 (十五)偏差行為學生危機處理及資源轉介服務。 (十六)協助規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交辦輔諮中心業務等。 (十七)其他輔導相關工作及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領有本國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書或具備本國諮商或臨床心理師高考通過證明文件。且已在其他單位機構執業兩年。 (二) 具本國籍,且不具其他國籍者。 (三) 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九條及第十條所規定之情事者(如附錄)。
聯絡方式
聯絡人:屏東女中輔導處輔導主任 連絡電話:08-7362204 #600 相關表件資料請至本校輔導處或人事室公佈欄參閱(網址:https://www.ptgsh.ptc.edu.tw/home) ※本案僅接受「紙本」報名,請於規定期限內將所需報名表件以紙本寄送至本校輔導處( 寄件地點:國立屏東女中輔導處,地址:屏東市仁愛路 94 號),並請來電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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