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立新港國民中小學
組長
公告日 | 114/06/03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03 ~ 114/06/0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苗栗縣立新港國民中小學 |
職稱 | 組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苗栗縣 |
工作地點 | 苗栗縣立新港國民中小學(35648苗栗縣後龍鎮校椅里校椅二路168號)。 |
工作內容 | 一、綜理本校財產、物品管理業務。 二、全校營繕工程、財務勞務之採購及管理、維護工作業務。 三、消防安全防災(含校長指派防火管理人、內容由計劃至文書之處理)。 四、技工、工友、警衛、司機、臨時人員、替代役服勤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有案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無不良嗜好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並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聯絡方式 |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寄紙本資料報名者,恕不受理)。 二、請應徵者於本(114)年6月9日(星期一)前,於本頁面下方「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將下列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至職缺應徵系統(須使用A4影印、加註「核與正本相符」及蓋私章或親自簽名),若送件逾期、證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均不予受理,且不另通知: 1、甄選報名表、自傳、切結書、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等資料(如附件)。2、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之「簡要自述」頁面(內容含個人成長歷程、專長、特殊表現、甄選動機、工作期許等)3、身分證正反面。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6、現職派令影本。7、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8、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服務未滿5年者附歷年考績通知書影本)。9、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10、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影本(無則免附)。11、其他證明文件(如專業採購證書、英語能力檢定或其他專長證明文件等影本(無者免附)。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聯絡電話:徵才相關事項請洽總務處唐主任(037-722547轉241)或人事室黃主任(037-722547轉261)。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組長
114/05/05~114/05/09
|
公告日期
114/06/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3 ~ 114/06/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立新港國民中小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一、綜理本校財產、物品管理業務。 二、全校營繕工程、財務勞務之採購及管理、維護工作業務。 三、消防安全防災(含校長指派防火管理人、內容由計劃至文書之處理)。 四、技工、工友、警衛、司機、臨時人員、替代役服勤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有案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無不良嗜好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並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聯絡方式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寄紙本資料報名者,恕不受理)。 二、請應徵者於本(114)年6月9日(星期一)前,於本頁面下方「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將下列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至職缺應徵系統(須使用A4影印、加註「核與正本相符」及蓋私章或親自簽名),若送件逾期、證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均不予受理,且不另通知: 1、甄選報名表、自傳、切結書、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等資料(如附件)。2、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之「簡要自述」頁面(內容含個人成長歷程、專長、特殊表現、甄選動機、工作期許等)3、身分證正反面。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6、現職派令影本。7、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8、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服務未滿5年者附歷年考績通知書影本)。9、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10、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影本(無則免附)。11、其他證明文件(如專業採購證書、英語能力檢定或其他專長證明文件等影本(無者免附)。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聯絡電話:徵才相關事項請洽總務處唐主任(037-722547轉241)或人事室黃主任(037-722547轉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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