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航港局
技士
公告日 | 114/06/03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03 ~ 114/06/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航港局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交通技術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花蓮縣 |
工作地點 | 花蓮縣花蓮市港口路15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船員監理、專業技術及適格性評鑑相關業務。 二、辦理水運動員之船舶及技術人員編管相關業務。 三、辦理疏運督檢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 2.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交通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最近5年年終考績至少2年甲等。 3.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1.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4年 6 月13日止。 2.報名方式:於人事行政總處網頁採線上報名,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3.甄選方式: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最長為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4.聯絡電話:02-89788078人事室。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6/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3 ~ 114/06/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職稱
技士
職系
交通技術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船員監理、專業技術及適格性評鑑相關業務。 二、辦理水運動員之船舶及技術人員編管相關業務。 三、辦理疏運督檢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 2.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交通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最近5年年終考績至少2年甲等。 3.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4年 6 月13日止。 2.報名方式:於人事行政總處網頁採線上報名,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3.甄選方式: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最長為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4.聯絡電話:02-89788078人事室。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