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藥師

公告日 114/06/03
刊登起迄日 114/06/03 ~ 114/06/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藥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至師(三)級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八德區衛生所(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2段361巷28號)
工作內容 藥品調劑、處方評估、藥事行政管理及其他公衛或行政等相關業務,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夜間、假日出勤。
資格條件 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並具備以下資格: 1、大學以上畢業。 2、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含專技高考、檢覈及格)藥師考試及格,並具藥師證書,且須有2年以上實際調劑執業經驗。
聯絡方式 一、檢具文件:本職缺應徵採線上與書面方式雙軌擇一,說明如下: (一)現職公務人員請以「線上」應徵:於114年6月9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基本資料之電話聯絡資訊請填寫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身分證正反面、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藥師證書、服務證明書、現職派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以書面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一般格式,並請簽名或蓋章,曾任公立醫療機構者歷年考績及銓審經歷請詳細填列)、身分證正反面、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藥師證書、服務證明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八德所藥師),於114年6月9日17:00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人事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二、考試方式:面試100%。 三、初審通知:經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試,預計於114年6月11日在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網站訊息,不另行電話通知。 五、聯絡人:人事室黃小姐 電話:(03)3340935轉2801。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6/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3 ~ 114/06/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藥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至師(三)級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藥品調劑、處方評估、藥事行政管理及其他公衛或行政等相關業務,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夜間、假日出勤。

資格條件

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並具備以下資格: 1、大學以上畢業。 2、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含專技高考、檢覈及格)藥師考試及格,並具藥師證書,且須有2年以上實際調劑執業經驗。

聯絡方式

一、檢具文件:本職缺應徵採線上與書面方式雙軌擇一,說明如下: (一)現職公務人員請以「線上」應徵:於114年6月9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基本資料之電話聯絡資訊請填寫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身分證正反面、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藥師證書、服務證明書、現職派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以書面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一般格式,並請簽名或蓋章,曾任公立醫療機構者歷年考績及銓審經歷請詳細填列)、身分證正反面、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藥師證書、服務證明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八德所藥師),於114年6月9日17:00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人事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二、考試方式:面試100%。 三、初審通知:經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試,預計於114年6月11日在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網站訊息,不另行電話通知。 五、聯絡人:人事室黃小姐 電話:(03)3340935轉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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