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
幹事
| 公告日 | 114/06/04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04 ~ 114/06/08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 |
| 職稱 | 幹事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5等或6等至7等 |
| 縣市 | 臺中市 |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新社區新社高級中學 (臺中市新社區復盛里中和街3段國中巷10號) |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學生宿舍管理、門禁安全管制、清查人數、宿舍環境清潔、內務檢查等學生宿舍管理行政事務,並協助辦理住宿學生之生活輔導及學生用餐管理等行政工作。 (二) 辦理學生宿舍及用餐學生餐廳財產、設備、物品等請購、保管、維護、清潔及水電管制等行政工作。 (三) 辦理學生宿舍管理工作會議召開、宿舍管理幹部訓練、住宿生防火防災訓練、座談會等業務,以遂行宿舍管理工作。 (四) 學生住宿期間,緊急狀況之處理及回報。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之公務人員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轉調情形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及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者。 (四) 具服務熱誠、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含公文系統、Word、Excel)與網路操作能力,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職務者。 (五)通過全民英檢或相當之英語測驗者尤佳。 |
| 聯絡方式 | 聯絡電話:04-25812116,報名事宜洽人事室分機121~122、工作相關問題請洽學務處分機311、313。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6/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4 ~ 114/06/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5等或6等至7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學生宿舍管理、門禁安全管制、清查人數、宿舍環境清潔、內務檢查等學生宿舍管理行政事務,並協助辦理住宿學生之生活輔導及學生用餐管理等行政工作。 (二) 辦理學生宿舍及用餐學生餐廳財產、設備、物品等請購、保管、維護、清潔及水電管制等行政工作。 (三) 辦理學生宿舍管理工作會議召開、宿舍管理幹部訓練、住宿生防火防災訓練、座談會等業務,以遂行宿舍管理工作。 (四) 學生住宿期間,緊急狀況之處理及回報。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之公務人員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轉調情形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及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者。 (四) 具服務熱誠、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含公文系統、Word、Excel)與網路操作能力,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職務者。 (五)通過全民英檢或相當之英語測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4-25812116,報名事宜洽人事室分機121~122、工作相關問題請洽學務處分機31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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